一、问诊:
验光开始前,验光师对患者视力及矫正情况进行简单了解。
二、视力检查:
用视力表检查患者的裸眼视力,已经配戴眼镜的患者,还要检查原配眼镜矫正视力。必要时,检查近视力。
三、客观验光:
通过检影验光或电脑验光仪检查双眼屈光状态、散光及散光轴向。必要时,对患者进行散瞳验光(尤其是少年儿童)。
四、主观验光:
通过综合验光仪精确地测量出最正之最佳矫正视力,同时进行红绿平衡及双眼平衡并调整屈光度。
五、视功能检查:
1、检查主视眼,并判断主视眼是否充分矫正。
2、检查眼位,有无内外隐斜,并相应调整屈光度。
3、检查双眼视功能、融合功能、立体视觉。
4、近视力测试,检查其阅读是否有困难,当近视过矫时,会感觉阅读困难、字变小、头晕等等,症状明显时,有必要降低配镜度数。
5、色觉检查,用色觉检查图检查患者有无色盲、色弱。
六、试戴:
试戴眼镜并确定最终处方,选择适当的镜片插在试镜架上,让患者进行15分钟左右的试戴,若视力达到最佳状态且没有不适感,就可以填写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