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人的眼睛就像一部照相机,通过“调焦”,可以自由地看清远近不同的物体。这种复杂的调节功能,主要是由睫状肌和晶状体完成的。眼睛的调节系统是时刻在工作的,看远时,放松调节,睫状肌处于松弛状态;看近时,使用调节,睫状肌收缩。正因如此,人的眼睛才可以将远近不同距离的事物“尽收眼底”。人的调节能力与年龄有关,一般来说,年龄越小,调节力越大;年龄越大,调节力越小。调节力的变化,直接影响了人眼的屈光状态。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调节力最强,当长时间近距离用眼时,过度的调节导致睫状肌痉挛不能放松,使人的眼睛出现“看近清楚,看远不清”的类似近视状态,这就是“假性近视”。
验光配镜不准确会带来很多危害,儿童主要表现为:眼睛疲劳酸胀,头痛恶心昏沉,视物有变形,度数不断非正常加深,视力持续下降,导致孩子时常出现急躁抵触情绪。
那么儿童应该怎样准确验光配镜呢?专家介绍,为了排除调节过度导致的假性近视影响,检查眼睛的真实屈光状态,就需要麻醉睫状肌后检查。常用的睫状肌麻醉剂有1%阿托品和复方托品酰胺,因为它们均有散大瞳孔的作用,所以大家都叫它们为“散瞳剂”,这也是“散瞳验光”的由来。1%阿托品具有用药时间长、药效强、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复方托品酰胺则相对具有用药时间短、药效弱,持续时间短的特点,所以又称快速散瞳验光。通常,12岁以下的儿童,尤其是首次验光检查者,或远视、散光、视疲劳症状明显的患儿,都用1%阿托品散瞳验光检查;而12岁以上的少年,通常用复方托品酰胺散瞳检查。
散瞳后验光主要采取检影验光和电脑验光检查,以确定被检者屈光不正的性质和程度,确定配镜处方还需要“复光”,即待瞳孔缩小,主要是调节力恢复后的自然状态下复查,通常在阿托品散瞳验光后3周和快速散瞳验光后1天进行,在上述客观验光的基础上进行综合验光仪主观验配,并结合以下几点综合确定戴镜度数:一是检查优势眼,戴镜前后眼别保持一致;二是检查眼位;三是检查调节力;四是检查散光轴。经过试戴合适给出科学处方,从而达到既看得清楚、又看得舒服、看得持久的最佳视觉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