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副作用常出现在胃肠道,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等,而对于引起的眼部不良反应往往鲜为人知。其实,全身用药(口服或者静脉用药)或眼睛局部点眼药水,都有可能影响到眼睛。在服用以下这些药物时,应多加注意。
钙离子拮抗剂类降压药。硝苯地平可引起视觉异常、视物模糊、眼部不适、眼痛、弱视、结膜炎、复视等;维拉帕米可引起目眩;氨氯地平可出现视力障碍。
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的药物中,地高辛、毒毛旋花子苷K可致视物模糊或色视,如黄视、绿视。
抗心律失常药类可能使患者出现复视,视物模糊;普罗帕酮可引起视力障碍、眩晕等症状。
患有青光眼的心绞痛患者在使用单硝酸异山梨酯胶囊、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硝酸甘油时要慎重。这类防治心绞痛药会扩张血管,使眼内房水的分泌增加,可能引起青光眼的急性发作,在使用前一定要将青光眼病情控制好,否则青光眼的急性发作会加重心绞痛。
降血压药替米沙坦可引起视觉异常;雷米普利偶可致视物模糊;特拉唑嗪也可致视物模糊以及弱视、视觉异常、结膜炎等。
周围血管扩张药中,服用烟酸可出现中毒性弱视、眼底黄斑囊样水肿。
此外,调节血脂药及抗动脉粥样硬化药如普伐他汀钠片,可引起视觉障碍,如视物模糊、复视,晶状体浑浊,眼外肌运动障碍等。
所以在长期服用这些药物时,一是要遵医嘱定时、定量服用,二是应定期到眼科做常规检查,如查视力、测眼压等。如果服药过程中发生视力模糊或下降、复视、结膜充血、晶状体混浊等症状,应及时去医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