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总医院原创(微信号:sxymyx),“药师在您身边”科普公益活动推荐。
眼部用药虽为局部用药,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不良反应。不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也会导致诸如激素性青光眼、非致病菌性角膜炎、结膜炎、过敏等症,严重者甚至导致失明。
眼部用药的不良反应
眼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眼部和全身的不良反应,有报道因眼部用药所致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药物性眼病 (包括失明) 、过敏反应(包括休克、死亡) 、毒性反应等。如醋酸可的松眼药水是一种皮质类固醇激素,长期使用此类眼药可引起眼压增高,甚至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和视力下降。此类药物连续使用 2 ~3 周,应注意有无眼压增高。若有眼压增高现象,必须适时减药、停药或者换药。再如某些人点阿托品眼药水后,出现口干舌燥、心动过速,甚至出现幻觉;点毛果芸香碱后,常出现唾液增多、流泪、胃肠蠕动增强,发生呕吐、恶心、遗尿、腹泻等不良反应。
滴眼后眼部略感刺激和充血,一般可自行消失,不必停药。偶有过敏反应出现,应立即停药;情况严重者,应立即去医院就诊。此外,眼药水储存不当也会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在避光、阴凉处储存。滴眼剂一般打开后可使用4周,4周后如需使用需重新购买。此外如发现药液异常,应立即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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