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相信很多眼科医生也碰到过以下类似情况,比如:病人眼睛己经瞎了,可是患者却认为只要到了医院就一定可以复明,因此经常引起纠纷,中国眼网建议眼科组织应当加强对眼科医生维权的力度。 不久前,河南洛阳市中心医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一名食道癌患者不幸病死,患者亲属竟然迁怒于医护人员,非法拘禁4名护士达6小时,罚跪打骂,导致3名护士昏迷。事后,肇事者被警方依法拘留。
透过这起恶性事件,我们看到了一个观念误区:一个人生了病,似乎只要送到医院,就成了医生的事。如果治不好或者死亡,医生就要受到谴责,医院就要承担责任。这实在是一个荒谬的悖论。
应该说,一个人生了病,首先是自己的责任。世界卫生组织早就指出:许多人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导致疾病的诸多因素中,环境、遗传等因素都是客观存在的,惟有生活方式是可以选择的。但是,很多人选择了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日积月累,致使身体这台“机器”出了毛病,这当然该归咎于自己。一个人生病住院,本质上是寻求医生的帮助。而医学是有局限性的,医生也不是万能的。这恰如美国医生特鲁多的那句名言:医生治病,“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所以,把有病治不好的责任一古脑推给医生,是违背常理的,也是不公正的。
生老病死是人的自然规律。生病是一个累积的过程,而恢复健康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谓“病去如抽丝”。一个人生了病,医生只能设法缓解痛苦,逐步逆转病情恶化,而不能保证立竿见影,妙手回春,这是一个客观规律。患者所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共同研究如何战胜疾病。如果不能理性看待生老病死,怀有过高的期望值,就会作出错误的判断,加深对医生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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