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有人认为:病人把生命交给了医生,当然医生要负主要责任。的确,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但是,医生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尽心救治上,而不能保证每一个病人都能康复。一个危重病人死在医院,倘若排除了医生敷衍塞责、医疗事故等原因,那么,首要原因就在于疾病之危重。如果抢救成功,我们应该感谢医生;如果抢救不成功,我们也不必苛责医生。毕竟,人体是一台极端复杂的“机器”,一旦损坏,很难恢复如初。假如我们把抢救成功都视为理所当然,把抢救不成功都归于医生失职,那么,今后就没人愿意当医生了。
最近,湖南某医院发生了一件怪事:一名患者在医院因病死亡,患者家属找到院长,理直气壮地说:“病人既然死了,我们家属通情达理,不想闹事,你们把治疗期间的医疗费还给我们吧。”此话让院长惊愕不已。事实上,这种荒唐的逻辑存在于很多人的头脑中。例如,医院一旦有人病死,家属前来闹事,有关部门领导往往来一句:“人都死了,赔点钱算了”。这种不辨是非的做法,不仅助长“医闹”的嚣张气焰,也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贻害无穷。
其实,一个人因病死亡,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如果我们把正常当成了反常,医患关系怎能不扭曲?社会的公平正义又何在呢?
健康的第一责任在于自己,千万别把责任全推给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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