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宽容:在医患关系中,病人被允许有某种方式的行为举止,而这些举止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病人的某些行为和举止之所以得到宽容是因为,生病期间病人对他的疾病不负责任,只要他继续承担病人角色并承担希望和尽力恢复健康的义务。
3 .巧妙地利用奖励:在医患关系中,为了在获得病人的服从时提供另外的支持,医生有能力建立并巧妙地利用一种奖励结构。通过控制病人非常重视的奖励,就可以增加医生的权威和病人的依赖性。
4 .拒绝互惠:在医患关系中,尽管医生给病人以支持,并且比较宽容患者的偏离常规的行为,但医生通过在人际反应中保持一定的距离来保证医患关系的不对称性。也就是说,医生了解病人的真实感情,但不以允许病人了解自己的真实感情作为回报。
(二)医患关系的性质
医患关系既是一种人际关系,也是一种历史关系。医患之间建立的人际关系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所呈现于人们的及人们对其性质的认定是不一样的。从最初服务于氏族部落的巫医,到具有独立行医能力的职业者,再到失去部分独立性而成医院、承担社会功能之一部分的职业群体,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始终处在不断变动的状态中,基于这种变动,人们对医患关系的性质也在作着不同的解释。例如:将医患关系定位为信托关系或契约关系等等。
医患关系决不是、也不等同于消费关系,从而医患关系的性质也决不是消费关系。作为一般人际关系存在的医患关系有其特殊性,特别是特殊的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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