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001年12月12日重庆讯: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11.14”爆炸案,经公安机关27天缜密侦查,于12月11日告破。犯罪嫌疑人包季厚已在爆炸现场被炸身亡。
2001年11月14日上午10时许,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5楼眼科服务台发生爆炸。造成5人当场死亡,35人受伤住院(其中6人伤势严重),爆炸点地板被炸出一个直径为2.3米左右的洞,5楼和4楼门窗及墙体受到严重损坏。
案件发生后,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朱明国率市局刑警总队等侦技人员及防爆专家迅速赶往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目击群众进行走访,调查爆炸原因。 市委书记贺国强、市长包叙定、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龙等领导闻讯后,迅即对此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公安机关迅速查明爆炸原因,抓紧破案。同时,控制好社会面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当晚8时15分,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市领导贺国强、包叙定、王云龙、朱明国等听取了市公安局现场情况汇报后,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电话指示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紧密配合,落实责任,尽力抢救伤员,并尽快做好善后工作。要求市公安局要组织精兵强将,克服困难,尽快破获此案。
经仔细的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周密的案侦分析,并综合走访情况,专案组在爆炸发生后的一个多小时内,就作出结论: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针对性强的爆炸案件。并确定了“以现场为中心,确定启爆方式;以查明无名尸体身源为突破口,全面摸排占有可能引发爆炸案的各种矛盾线索”为原则的案侦工作思路。
100多名专案民警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市局领导的要求,迅速兵分多路,展开有步骤、有层次、有针对性的案侦工作。现场勘查的专案民警对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认真勘查。后又作了6次爆炸侦查试验,并对现场进行了3天的复查,清除现场废渣20余吨,从废渣中用粗、细筛筛选出58袋碎渣、100余块纺织品碎片和被炸断的4根手指以及金属碎片等残留物;并组织30余人次连续4天对56袋中混有肉渣的碎渣进行再次清理,发现有可疑的金属丝等物品,对清理出的纺织品等物进行必要的检验后进行逐件的清洗、晒干。确定爆炸物为3-5公斤硝胺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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