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一支的针打下去头晕、腹痛、掉头发,赵女士细看药物说明书发现,这种药有治疗艾滋病的功能,和自己所患的病不一样,怀疑医生没有对症下药,自己反而被摸索药物临床效果的医生当作实验者。赵女士一纸诉状将深圳市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6670.48元。昨天下午,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医生没有“对症下药”?
今年34岁的赵女士在起诉书中称,2003年10月6日,她因身体不适到深圳市流花医院就诊,做“抗体七项”、“支原体和衣原体”检查。10月8日,“支原体和衣原体”检查结果首先出来,“衣原体”正常,“支原体”是。由于该院不能使用医疗卡,她便于第二天到深圳市某医院进行治疗,并通过医院的“医生简介”选择了中医师王医生为她治病。
王医生对赵女士进行了初步检查后,给她开了9天的口服药。10月13日,赵女士又到王医生处复查“支原体”,顺便将10月10日出来的流花医院的“抗体7项”报告单给她看。王医生看后说流花医院做得不细,叫她在该院重新做一次检查。于是赵女士重新做了“抗巨细胞病毒”检查。10月18日,检查结果出来后王医生告诉她,这病需要治疗,并给她开了一种名叫“注射用更昔洛韦”的药,每支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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