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政策法规、眼病流行病学调查、防盲治盲资料的积累与分析、初级眼保健等方面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
4.根据防盲治盲和临床工作需要,安排基层眼科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掌握白内障复明手术技巧,开展眼科新技术、新业务,提高业务技能。
(三)加强基层防盲治盲工作能力。
1.将初级眼保健纳入初级卫生保健,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积极宣传眼保健和防盲治盲知识,对辖区内主要眼疾的患者能够进行筛查、建卡、登记、转诊,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2.加强县医院眼科能力建设,发挥其作为全县防盲治盲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加大对基础薄弱县医院的支持力度,使之具备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理能力。
3.结合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城市三级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积极参与基层防盲治盲工作。
(四)创建防盲治盲示范县(区)和白内障无障碍县(区)。
1.在总结创建防盲工作先进县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开展创建防盲治盲示范县(区)活动。继续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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