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全国大多数省份对城区药店布局未作距离限制,少数省市(如上海、北京、天津等)设置了距离限制。北京规定两个药店之间必须间隔350米以上,上海规定300米、天津则规定100米。最近湖南省药监部门举办的县以上城区零售药店合理布局听证会信息发布后,除了听证会上正反双方激烈争论外,人们还把目光投向药店限距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药店距离“是政府设限,还是由市场决定”的争论上。
焦点 设限催生炒证“黄牛”
中国商业评论学术委员会委员王林在听证会上提出,药品零售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竞争越激烈,消费者享受到的实惠也就越多。药店设限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湖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肖毅敏认为,药品是一种竞争性商品,药品的价格反映了供求关系,市场有需求才会开药店,不应对开办药店有距离限制。
湖南省物价局消费品价格管理处副处长李万紫希望不设限。他说,在闹市开设药店,是一种市场行为,应该交由市场决定,在市场中能够生存下来才是好药店。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副局长李顺权认为,对新开药店限制距离,可能使炒卖药店许可证的“黄牛”重新出现。2002年长沙市规定两家药店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米。药店限距时,只要是哪家企业占到了“黄金码头”,就等于捧上了铁饭碗。于是造成了“证有价”的怪现象:药店做得好不好无所谓,因为附近不会有竞争。如果外人想来开店,就必须出钱买许可证,一般都是三万、五万元一个,有些地理位置好的,甚至叫到了30万元的高价,有的药店老板手头竟有五六个证。
担心 药店多医保卡成“购物卡”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工伤处副处长张佳之非常支持设限。他认为,如果对新开药店不设限,药店会遍地开花,监管难度大,会产生持医保卡违规消费行为,医保卡可能会变成购物卡,造成医保资金流失。建议新开药店设限300米或总量限制,同时鼓励连锁大药房开店,不符合条件的药店要淘汰。
长沙市百成医疗门诊部主任涂建雄则认为,是否设距离限制,不能完全由市场说了算,需要宏观调控。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政府有必要加强监管,限制零售药店开办距离有利于加强监管。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只要程序合法是可以做出设置距离决定的。
忧虑 失去竞争会抬高药价
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认为,距离限制与恶性竞争、药品质量并没有直接关系。像长沙市湘雅路就有金沙、老百姓、芝林大药房等多家药店,经过几年的发展,并没有出现恶性竞争,反而越做越红火,消费者买药也更方便。
芝林大药房董事长刘丰盛认为,设置距离限制利少弊多,设距会造成老百姓购药很不方便。按世卫组织提出的要求,以15分钟能买到药品为标准,药店应越多越好,因为一家药店不可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私营业主吴霞说:“我家住在新开铺,早两年,家人生病吃药每月开销500元左右。近两年,我家附近开了几家药店,货比三家,最终我可以买到便宜药,每个月省下了近一半的钱。作为消费者,我们关注的就是购药便利,物超所值。”
出租车司机项树辉则认为,应关注药品质量。一旦药品出现质量问题,一些小药店承担不起责任,希望药监局不要设立距离限制,通过竞争,让大药店取代小药店。同时,让消费者货比三家,买到便宜的放心药。
徐先云是冷库管理员,他认为,如果设置距离限制,消费者没有更多选择,可能被迫买高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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