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鹏飞)眼贴膜本是保健用品,但一厂家却宣称能治疗白内障、近视等各种眼部疾病,一市民为改善视力而使用该产品,却未见任何疗效。记者昨日获悉,法院认定该厂家发布的为虚假广告,判决其赔偿该市民的购买眼贴款333元。
市民邓先生今年46岁,双眼近视且伴有炎症。今年初,邓先生看到某品牌的眼贴膜广告,宣称为引进日本新技术的产品,可清眼毒又可恢复视力,还能治疗白内障等眼部疾病。为了改善视力,邓先生按该眼贴广告上注明的地址,花333元购买眼贴膜。 使用多天后,邓先生感觉视力与使用前没有差别,并没有达到所宣传的疗效。向医院眼科专家咨询后,邓先生得知该眼贴产品仅为一种保健品,往往只能缓解眼部疲劳。邓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家赔礼道歉、赔偿购买眼贴款333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该厂家所生产的眼贴,仅是一种保健用品,却宣称可根治多种眼病,将保健用品宣传称具有医疗效果,属虚假广告。厂家应赔偿邓先生的购买眼贴款333元。另外,眼贴厂家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的是邓先生的知情权,而未伤害到其人格权利,因此原告提出的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长江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