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的岗位职责
1学校领导
(1)应指定一名副校长负责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
(2)全面掌握学校学生的近视眼发病情况及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3)注意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大力支持校医(保健教师)的工作,发挥好他们的参谋助手作用。
(4)按照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与措施。 (5)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经验,定期评比、表彰,并把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做为考核教师的具体条件之一。
2教导处(或体育卫生处)
(1)应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 (2)按照教学卫生要求,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和作息时间。
(3)严格控制各学科的测验和考试次数。督促任课教师按规定布置课外作业量,不拖堂。
(4)合理安排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体育活动。
(5)要保证讲义字迹清晰端正、大小适当,容易辨认。 3总务处
(1)保证必要的经费和物资设备,尽可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生环境。
(2)要使教室采光照明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随时检查、修理及更换老化的灯管。
(3)要保证教室墙壁清洁,没有张贴物。黑板每年漆黑一次,没有反光,无裂缝。 (4)合理配置课桌椅。每学期开学前对全校课桌椅调整一次,尽量使学生坐到高度合适的课桌椅。教室内第一排课桌前缘距黑板不少于2米,行间距不少于0.5米。
(5)搞好环境卫生,整顿校容,绿化校园。
4班主任
(1)掌握班级学生的视力变化情况,积极配合校医(保健教师)做好学生视力检查、教室采光照明检查、课桌椅配套和学生座位调整等工作。
(2)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做到读、写姿势和握笔方法正确,眼睛距书本三十厘米左右,写字一小时要休息片刻,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行进的车中看书,不在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
(3)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到室外去活动或远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4)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控制随意多留课外作业或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占用学生课间休息的现象发生。
(5)定期与家长联系,并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子女的视力保护工作。向家长宣传有关近视眼的防治知识,学生视力有变化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结合家访,提出改善家庭学习环境 ,合理安排学生生活、作息制度及其他防治措施的意见。
(6)组织班级干部、红十字青少年、卫生员,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班级的视力保护工作。
5教师
(1)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学习的规律组织教学,按时下课,并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2)在教学过程中,随时指导学生注意读写姿势,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板书的字体要粗大,字迹规范化,使左右两边学生均能看清。
(3)严格控制测验和考试次数,按照规定布置课外作业量。不任意增加课时或在节假日补课 。 6校医(保健教师)
(1)负责制定学校防治近视眼工作的计划,协助学校领导并与班主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保护学生视力工作。 (2)经常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各种形式向师生进行保护视力的宣传教育。 (3)定期检查学生视力,详细记录,及时统计,分析视力减退的主要原因,对不同程度视力不良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对视力正常的学生要积极预防近视眼发生。
(4)学生视力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并提出具体防治的意见。
(5)经常下班检查学生用眼卫生、课间休息、学生作业负担、教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调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6)定期对红十字青少年或卫生员进行防治近视眼的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班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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