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李大魁在2008年中国药学会年会上说,医院用药应坚持五条原则不动摇: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剂量,正确的药物,正确的给药途径,正确的病人(适应症)。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不仅仅是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药学人员的担子也很重。
不合理用药也是风险
一位官员这样看待当前的药品风险:公众日益增长的药品安全需要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发达国家在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长期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安全风险,在我国现阶段比较集中地出现和暴露。
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李大魁说,中国的药品安全面临挑战:处于药害高发期;中国地区发展差异大,安全问题更复杂;除了药厂“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跨行业投资到药业,质量和安全意识不强外,不合理用药也很严重。
而控制药品安全风险的最佳境界就是:了解风险的起因和影响因素,构建机制和制度,追求消除风险于形成之时,达到风险最小化。
最大的风险:认识能力不足
药品风险的根本来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天然风险,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药品不良反应;另一个是人为风险,如不合理用药,药品质量,用药差错,社会管理因素,认识能力不足等。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副主任武志昂说,无论是企业、医院、政府还是患者,对药品风险认识能力的缺乏,是药品安全中最大的风险。
他说,药品安全是相对的,只要认为利益大于风险,管理部门就可以批准上市。也就是说,批准上市的药品不会一定不发生损害。但现实中,技术的落后,使得我国对药品风险的把握和控制能力处于较低水平,技术能力、评价能力、风险预警能力、风险管理操作能力和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和局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具、药物流行病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风险管理工具的研究和运用等还处于初级的水平。
但目前的药品风险已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武志昂认为,药品科研、生产、流通、使用、管理均应把为人的健康服务和需求作为首选、基本的目标。而一切与此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的药品风险,已经远远大于单纯的技术和具体的管理问题所带来的风险。
这些行为不胜枚举:
不合理用药:抗生素的使用过多、过量,药害事件中,也存在很多不合理用药的问题。
无视科学的限制,放行尚存风险疑虑药品的审批管理事件。
对不良事件报告的冷漠行为。
武志昂说,目前药品风险控制措施尚处于人为的行政命令阶段,尚不能显现制度的力量,制度迫切需要完善。而与风险管理相关者的责任体系建设正在起步阶段。
直面风险需要合作
通俗地说,一个好的药品风险管理要用“三条腿走路”:一是预先评估和发现风险;二是风险发生后的处置,防治危害蔓延和重复发生;三是检讨现有的机制和制度,分析存在的漏洞,及时予以弥补。
这“三条腿走路”的效果如何,直接决定着药品安全风险的控制效果。武志昂认为,“合作才是主旋律”。公众、企业、政府、医疗机构,增强在药品风险中合作是多赢局面的必需——
政府要制定适宜的制度;企业需付出实际行动;公众要有对药品风险的理性认知和理解;医疗机构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合理用药策略,有效监测不良事件以及对药品风险管理计划的忠实执行和检讨。
与会人士认为,在药品风险管理和控制中,企业是最重要的因素,风险预警和控制最终的主动权掌握在企业手中。企业对将医药新技术快速带进市场的愿望必须要与复杂的上市后风险管理策略相协调。药企最了解药品的特性。而药品上市后,药企可以通过适宜的管理手段,获得不良事件的反馈信息。
对于医院在药品安全风险中的作用,曾长期在协和医院工作的李大魁认为,医院应成立用药品种选择的决策机构,新申请的品种应该有安全性评估;建立高危药品品种的切换制度;剂型、规格的选择要按照临床价值精选;建立预警制度。同时,临床药学服务中应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意识,要制定药师个人的风险管理策略。同时,将用药安全列入医院资格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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