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受聘到乡镇的医生纳入事业编制
本报讯 (记者王彦成 陆一鸣)甘肃省卫生厅和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决定将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执业医师纳入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资及其他经费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给予保障,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以解决受聘人员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甘肃省于2007年年底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试点工作,现已正式确定160名执业医师。经省卫生厅统一培训后,这些医师与所在县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然而聘用合同期满之后,何去何从成为受聘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也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基层队伍的稳定性。为此,甘肃省规定,通过项目聘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执业医师,服务期内连续5年年度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式编制管理,其编制从受聘医师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由上级编制部门核定的空余编制中解决,人员身份纳入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资及其他经费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给予保障,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龄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据悉,5年聘用期间,受聘医师工资按每人每年18000元逐月发放;受聘医师年终考核合格者,按每人每年2000元发放补助经费;受聘医师还可获得3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
上海:大医院医生下社区享受可观津贴
本报讯 记者胡德荣11月26日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该局将推出新的给予支援社区的二级、三级医院医务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6万元的津贴举措,以促使临床医生到社区工作。
有资料显示,上海市915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中,95.9%为初、中级职称,高级职称者仅占2.4%,还有1.7%的人没有任何职称。在学历上,中专及以下学历者占了近四成,而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只有15%。
为此,上海市卫生局决定,将出台倾斜政策吸引适宜医学人才进社区,对支援社区的二、三级医院医务人员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6万元的下基层工作津贴。同时,上海市还将适当延长支援人员的退休年龄,并将社区卫生人才列入户籍政策倾斜范围,优先考虑解决社区卫生人才户籍问题等。另外,上海市卫生局还将进一步研究制定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分级分类评审制度。
编后
医生下基层的优惠政策各地都在陆续出台,关键是要适应当地的特点,让下基层的医生尝到“甜头”。
对于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的医生来说,物质奖励、户籍政策倾斜、延后退休年龄等,都瞄准了他们最在乎的价值和身份认同;而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的西部省区的医生,工资、编制等“铁饭碗”就成了他们的迫切诉求。显然,上海和甘肃在政策设计时,做到了想其所想、投其所好,“甜头”因地制宜、因人制宜。
同时,要让优惠政策真正优惠,吸引医生在基层长期工作,还需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以增加其吸引力。因此,不妨将“因时制宜”也作为一项原则,建立起优惠政策调整的长效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生现实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政策内容,让下基层的医生总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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