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青光眼 白内障 近视 远视 散光 斜视弱视 角膜溃疡 角膜炎 沙眼 眼外伤 更多疾病
大众频道
专业频道
时尚频道
互动频道
疾 病 | 保 健 | 爱眼动态 | 名医名院
知 识 | 美 食 | 自检自测 | 爱眼纪事
资 讯 | 临 床 | 学 术 | 文 献
图 谱 | 医 患 | 继 教 | 家 园
五官之美 | 整 形 | 美 容
眼镜一族 | 妆 容 | 图 库
眼科在线 | 预留位置
眼科知道 |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 中华眼科在线 >> 医学频道 >> 临床医学 >> 病例分析 切换到繁體中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眼球内巨大异物1例

http://www.cnophol.com 2008-12-31 9:19:51 中华眼科在线

    1  病历摘要

    患者,男,36岁,2006年11月7日在使用射钉枪时,被反弹的钉子击伤右眼。当时即感右眼胀痛,视物稍有模糊。于伤后1 h来我院就诊。眼科检查,视力:右眼1 m/FC,左眼1.0,右眼结膜充血,颞侧角巩膜缘9点位可见一段外露的铁钉,长约8 mm。角膜透明,KP(-),前房常深,Tyndall(-),瞳孔圆,直径3 mm,对光反射(+),虹膜纹理清,晶体未见明显混浊。玻璃体及眼底未窥清。左眼前节及眼底均未见异常改变。右眼CT示:眼球内可见一高密度弧形金属异物(见图1)。入院诊断:右眼球穿通伤,右眼球内异物。入院后立即在局麻下行右眼球内异物取出术联合角巩膜缝合术。术中顺利取出一完整半圆形铁钉,铁钉总长3.14 cm,直径2 cm,厚1 mm(见图2)。术后给予全身抗生素及止血药静脉点滴。于术后第一日行右眼B超检查,提示:右眼玻璃体积血(中等量)。眼部检查,右眼视力:1 m/FC,眼压8 mm Hg。右眼结膜充血,角膜透明,KP(-),前房常深,Tyndall(+),瞳孔圆,直径3 mm,对光反射(+),玻璃体可见新鲜出血,量中等。眼底模糊可见视乳头。继续在原治疗基础上给予右眼半球后注射庆大霉素+地塞米松,阿托品膏散瞳等治疗。术后第3日,眼部检查发现前房Tyndall(++),余未见有特殊变化。术后第4天,自述右眼胀痛。眼部检查:右眼视力:LP(+),前房可见絮状渗出,玻璃体混浊(++)。根据患者眼部症状及体征,诊断为并发眼内炎。当日即行右眼玻璃体切割术。术后10天患者病情平稳,准予出院。出院查右眼视力0.05。眼内硅油填充。

    2  讨论

    眼球穿通伤并球内异物临床上较为常见,但如本例如此之巨大异物较为罕见。异物任何两径均≤2 mm为小异物,2~4 mm为中等异物,>4 mm为较大异物。本例患者球内异物为半圆形,直径2 cm,为巨大异物。戴怡康等[1]报道异物越大,术后矫正视力越差,且异物位于玻璃体的患者,其术后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异物位于晶体及眼球壁的患者。本例患者不但属巨大球内异物,而且异物横穿玻璃体,造成周围组织的损害,术后矫正视力较差(0.05)。手术前异物的准确定位是手术成功的关键。X线摄片,CT对金属异物显示清楚,超声则对玻璃、碎石等显像,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2]。在选择术式时,要严格遵循球内异物取出的两个原则:(1)在精确控制下取出异物;(2)尽量减少手术造成的损伤[3]。本例患者经眼部CT检查为球内金属异物,为一完整半圆形,横穿前部玻璃体,且在角巩膜缘处有外露的部分,长8 mm。为尽量减少手术造成的损伤,Ⅰ期行异物取出术。夹住露在外面的铁钉从原路将整个半圆形铁钉完整取出。缝合角巩膜缘创口。球内异物最严重的并发症是球内化脓性感染,即并发眼内炎。本例患者经临床观察3天后,出现眼内炎的表现,即时给予行玻璃体切割术。本例患者如行Ⅰ期异物取出+玻璃体切割术,可避免眼内炎的发生,且可能因异物停留在眼内的时间短,术后视力可得到更好的恢复。这也是从本例患者中得到的教训,同时给眼科临床医师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 戴怡康,周行涛,卢奕.眼铁锈症临床分析.中华眼科杂志,2005,41(2):173-175.

2 谭家铨,翁学红,肖天林.CT扫描与眼内异物定位.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1998,20(4):289-290.

3 Coleman DJ,Lucas BC,Rondeau MJ,et al. Management of intraocular foreign bodies. Ophthalmology,1987,94:1647-1653.

(来源:互联网)(责编:duzhanhui)

下一条: 没有了
更多关于(眼睛,中华眼科在线,眼科,异物)的信息
  热门图文

揭密09春夏流行的眼妆

PUNK女孩的圣诞MAKE S

拯救你扁平脸的立体3D

打造4款尾牙宴时尚妆容
  健康新看点
  健康多视点
  图话健康

Copyright © 2007 中华眼科在线 网站备案序列号: 京ICP备08009675号
本网站由五景药业主办 北京金鼎盛世医学传媒机构负责运营 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提供学术支持
服务电话:010-63330565 服务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