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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命拖不起

http://www.cnophol.com 2009-2-4 13:30:10 中华眼科在线

  记者:“听说他们启用过新的生产线,这个也不用做预评价吗?”

  副所长:“你知道江阴有多少企业吗?有一两万家。我们是有规定的,一旦有人举报,我们就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处理……我们专职做职防的人只有7个,就是24小时不停也不可能把所有企业监督完。对于长盛化工来说,我们是监管到位的。我们曾多次上门去监督,2007年10月23日我们还对它进行了处罚,罚款2万元。”

  记者:“听说长盛化工的工人郑身贵向你们投诉后,本来你们说到现场检测会带着他一同到现场,为什么后来又不让他去了呢?”

  副所长:“我们没有义务带着他去。”

  记者:“如果没有他指认,怎么能确定你们检测的现场就是他工作的现场?那次检测是什么结果?听说长盛公司的职工去年做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有异常,监督所知道这事吗?”

  副所长:“在郑身贵这件事情上,我们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是到位的。长盛的健康档案和控评的材料都是工厂的隐私,我们没有必要向你公开。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之后,人家企业该做的都做到了。”

  记者:“法律要求企业做到‘三同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长盛开工几年了,为什么控评到上个月才做完?”

  副所长:“控评是有程序的。说到‘三同时’,我还有意见要提呢!卫生部简单地出了个法律法规,没有和发改委、工商局协调。按法规定,没有经过评审的公司不能发营业执照,可人家发了,企业开工了,我们能怎么办?郑身贵现在的问题是职业病的认定问题。江苏省职防所说他是职业病,企业意见很大,现在已经到卫生部去申请批复了。我们和这件事没有关系,我们工作到位了。”

  老郑想不到,工厂在职业危害预评价上的缺失和控制评价上的延迟,为他患病埋下了种子。从长盛公司的营业执照来看,该厂设立的时间是在2003年4月30日,并不是这位副所长说的“《职防法》实施之前”。即使如这位副所长所说,企业的成立早于《职防法》实施,预评价没有赶上,从2002年5月《职防法》实施到2008年10月长盛公司第一次完成控评,竟然用了6年多之久,这位副所长仅以“是有程序的”来解释,恐怕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企业没有对工作环境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测,也没有安排职工健康体检,更没有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卫生监督部门却要“等举报才监管”。这种态度和《职防法》预防为主的方针相悖,这种结果对保护老郑的健康而言,就是无作为。

  职业病认定结果缘何反复

  纵观老郑的维权过程,老郑的职业病认定问题是整个过程中最纠结的地方:第一次是老郑在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结果为职业性肿瘤(含苯化合物致肿瘤)。第二次是由长盛化工向南京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结果为无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第三次是老郑向江苏省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最终的鉴定结果为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治疗,进行综合分析做出。既然依据的诊断标准相同(GBZ 94-2002《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为什么老郑这同一病例,前后诊断鉴定结果会大相径庭?

  3份认定文件对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并没有异议,矛盾的第一个焦点在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评价的检测结果上。在第一份诊断证明书上没有列出工作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第二份鉴定书上,南京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分别列出了2007年11月1日江苏省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2007年12月20日江阴市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和2008年2月28日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结果。这3份结果中,只有第一个结果不合格,后两个结果均显示车间空气质量合格。在第三份鉴定书上,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列出了4份结果。除了第二份鉴定书采用的结果外,还添加了一个结果,2007年11月5日,由江苏省疾控中心采样分别送江苏省疾控中心和苏州市疾控中心检测,两地得出的结论均支持空气质量不合格。

  矛盾的另外一个焦点是省、市两级鉴定机构对职业接触史的认定不同。根据《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GBZ 94-2002),苯所致白血病的诊断需“苯作业累计接触工龄1年以上(含1年)”。2006年3月22日至7月17日,郑身贵在DPS老线车间从事脱苯工作,使用的原料有苯酚、硫酸、烧碱等。由于这个车间当年已被拆除,因此对这个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已经不可能。2006年7月18日至11月25日,郑身贵在MAE新线车间工作,接触甲苯、苯酚等毒物。2006年11月26日至2007年1月26日,郑身贵在DPS新车间工作,接触苯酚、硫酸、烧碱。2007年1月27日至7月16日,郑身贵在DPS-MAE车间工作,接触甲苯、苯酚。南京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只认定了在MAE车间的工作时间不足1年,并且依据不超标的现场检测数据得出了“非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的结论。而省级诊断鉴定委员会认为,虽然2007年1月27日之前老郑工作环境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已经难以检测,但是劳动者在MAE车间工作期间,劳动制度时间为每天工作12个小时、每周工作7天。在这样的强度下累计工作时间约10个月,以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周工作5天的标准计算,老郑工作接触危害因素的时间已经达到了标准规定的范围,因此最终诊断为“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

  据了解,江苏省卫生厅在获悉此事后,立即深入向各方详细了解情况,积极尝试推动问题解决,并主持向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咨询职业性肿瘤诊断与鉴定问题的申请》,只是到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同样的案例,同样的标准,为什么得出的结论会完全相反?记者试图采访省、市两级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探其究竟的时候,遭遇了集体失声。

  沉沉浮浮一年多的维权路走下来,老郑夫妇在治疗和鉴定方面的花费已经高达十多万元。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后续的治疗费用还是个未知数。谈起未来的打算,老郑长叹了一口气:“未来?可能已经看不到未来了。我现在吃着一种名叫格列卫的进口药,一盒要2.4万元,省着吃能吃1个月,一个疗程吃3个月。以前工作时攒的钱早就花没了,现在完全靠借债维生。亲戚朋友已经借了个遍,还欠着2万元的高利贷和2万元农村信用社贷款。本以为劳动仲裁以后厂里就会赔钱,现在法院又说‘等等’。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今年两次住院,每次都因为白细胞数量增长迅速被下病危通知书。B超检查显示我的脾脏已经肿大进入了盆腔。目前体内的白细胞数量波动得厉害。”老郑双眼含泪,“我的生命怕是拖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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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报)(责编:zh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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