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药品名称:.氯霉素滴眼液
适应症:本品为氯霉素类抗生素。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不良反应: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与林可霉素类或红霉素类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可发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联合应用。
(6)药品名称:.复方硫酸锌滴眼液:
适应症:用于治疗结膜炎、沙眼等眼部感染。
不良反应:偶有皮疹和发热,停药后消失。
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有溶血性贫血倾向)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打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放置一段时间如药液性状改变则不能使用。(2)偶有轻微痒感,短时间内可消失。
药物相互作用:鞣质等生物碱沉淀剂与本品合用后,生成难溶性鞣酸盐沉淀,降低疗效。
药物过量:药物过量的症状与不良反应症状类似。
4.抗炎症药
(1)药品名称:复方新霉素滴眼液
适应症:需要抗炎治疗的眼部疾病,如非化脓性结膜炎、睑炎、巩膜炎、非疱疹性角膜炎、泪囊炎、眼科手术后、异物去除后、化学或热烧伤、擦伤、裂伤或其他眼部创伤时做预防性治疗。
不良反应:眼部长期应用类固醇可能使眼内压升高而致青光眼,也可能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建议用药期间长测眼压。眼部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也可能引起角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的患者应用类固醇可能引起眼球穿孔。长期应用该药可能导致非敏感菌过度生长,如果发生双重感染,即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长期用药后若出现眼部慢性炎症的表现,应考虑角膜真菌感染的可能,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使伤口愈合延迟。
禁忌: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史者、眼部急性化脓性炎症患者慎用。急性单纯疱疹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其大多数角膜、结膜的病毒感染,眼结核,眼部真菌感染,对该药成分过敏者禁用。
(2)药品名称:氟米龙滴眼液
适应症: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禁忌: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合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3)药品名称:地塞米松滴眼液
适应症: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炎症,亦用于眼科手术局部使用可减轻排斥反应和疤痕形成。
不良反应:部分患者长期局部使用时可以产生激素性白内障和激素性青光眼。
注意事项:用于眼部感染应并用有效抗生素;角膜溃疡者禁用;逐渐减药。
(4)药品名称: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适应症: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不良反应:主要为眼刺激感、眼睑炎、眼部分泌物、结膜充血、眼睑痛痒感等
5.抗病毒类
(1)药品名称:阿昔洛韦滴眼液
适应症:用于治疗单庖病毒性角膜炎,带状疱疹病毒性角结膜炎和眼睑皮炎。
不良反应:轻微短暂刺痛感。
注意事项:密闭避光,阴凉处存放;药液如出现浑浊或析出结晶,置热水中溶解后使用。
(2)药品名称:利巴韦林滴眼液
适应症:用于治疗病毒性角膜炎及其他病毒性眼病,急性流行性角膜炎,单纯性角膜炎等。
不良反应:动物试验可致畸;大量应用致可逆性贫血,免疫抑制。
注意事项:对本品过敏者忌用;妊娠3个月以内孕妇慎用。
6.抗白内障及玻璃及浑浊药物
(1)药品名称:吡诺克辛滴眼液又名白内停
适应症: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不良反应:过敏症,可能会发生眼睑炎、接触性皮炎;可能会发生弥漫性浅表性角膜炎、结膜充血、刺激感、瘙痒感,当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
(2)药品名称:氨碘肽滴眼液
适应症: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等眼病的治疗。
不良反应:少数病例滴眼后有局部刺激感和(或)结膜囊分泌物增多,一般在继续用药过程中症状会减退或消失。极少数特异性过敏体质的患者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结膜、眼睑充血和严重不适感。
禁忌:.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注意事项: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混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于阴凉避光处;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营养及润滑类药
药品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适应症: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不良反应:.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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