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相信医疗鉴定,不走法律途径,遇上医疗纠纷时,很多病人逐渐依靠职业“医闹”解决纠纷,有些地方已经形成产业。而医院也雇佣律师与之周旋,通过讨价还价、甚至找“黑道”上的人解决。专家说,这种“私力救济”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疗暴力普遍化和激烈化。(7月16日《中国新闻周刊》)
读这篇报道的两天前,笔者刚刚倾听了本地一家医院负责人的抱怨:一产妇前往该医院生产,分娩时胎儿死亡。产妇亲戚朋友10余人在医院大闹数天。在这位负责人的描述中,当事人俨然成了滋事生非者,用粗话骂得院长主任躲进办公室、焚纸烧香不顾众多病人的咳嗽声声,亲友轮班上阵向求医者哭诉自家经历……真实情况不得而知,但此事带给医院的烦恼显然不小。《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中说,很多病人逐渐依靠职业“医闹”解决纠纷,有些地方已经形成产业。这种用阻挠医院正常经营秩序的做法,在法治社会里显然是违法的。它既不能让事实真相浮出水面,还可能造成新的破坏。而医闹一旦形成职业化、产业化,闹事者便顾不得患者是否是被害人,“给钱就闹”。这不仅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挑战,若是采用暴力方式胁迫医院就范,也有构成敲诈的犯罪嫌疑。
“医闹”之所以能成风,前提是有“闹”成功的先例。被侵犯名誉权的医院不仅没有反击,反而委曲求全,舆论的压力“居功至伟”。近年来,医院的傲慢举止频频成为媒体头条,丝毫不顾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呼救,毅然高举“高收费”的大旗(红包还不包括在内)。公众对“看病难、看病贵”的积怨促成了对医院的偏见。出现医疗纠纷,公众不自觉地站到了患者的阵营里。“医闹”者正是捆绑和利用了公众偏见,才让医院如鲠在喉。平日接待患者,医院的高收费“傲慢”毫不留情。出现医闹滋事,医院的息事宁人又配合默契。这难免让患者产生“患者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 kitty”的错觉。让医闹更“深入人心”。
深层原因则在于合法维权机制的低实用性。如今的维权机制看上去十分完备,医院有投诉科,卫生局有举报处,政府有信访办。可实际信访过的市民都深有体会:能迅速拿到权责分明、客观公正的信访答复是多么困难。也有人说,患者可以去法院诉讼。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患者想确认医院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申请医疗鉴定。专家分析说,医疗事故鉴定权原由卫生行政机关行使,是“老子”鉴定“儿子”,现在移交至各地医学会,变为“兄弟”鉴定“兄弟”。鉴定人与医方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让患者不信任医疗鉴定。此外,鉴定的高成本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套用知名网友“十年砍柴”的话,“有警察有法庭有律师。但启动这些现代机构的保护对普通百姓来说过于奢侈。”总之,谴责乃至打击医闹只是治标不治本,当完备健全的维权机制可以被普通老百姓顺畅启动时,谁还有闲工夫冒着被治安拘留的风险去闹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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