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学: 视光学是与眼和视觉功能相关的一个医疗专业,通过光学方法、视功能检查、处方配镜及药物等方法诊断、治疗和预防视觉相关眼疾病,达到增进视力的目的。原则上讲,视光学与眼内科眼外科是眼科学中不可分离的三大组成部分。正因为我国视光学尚且处在刚刚兴起的阶段,所以说未来的前景是眼科学中最有潜力的。
视光师: 视光师是从事与视觉系统及眼相关疾病和障碍的检查、诊断、治疗及处理的独立的医疗保健工作者。在我国,视力保护正在被重视。但此学科门类还没有明确的归属与认可,只能以拥有省部级颁发的证书来确定身份。做为医疗保健行为的规范,以及职称与处方权等问题,还有待行业发展与管理职能的健全。由于目前我国验光配镜工作还是由眼镜店完成的,而眼镜的从业人员离眼科医生的距离相差太远,所以规范问题根本无从谈起。
视光师的地位: 在欧美及澳大利亚大部分眼科方面的工作由视光师承担。视光师的工作范畴,各国情况有所不同,通常是除眼外科手术外,眼屈光和视觉及有关眼病的工作,均由视光师负责。视光师研究眼的光学结构、眼的生理、病理、研制检查眼的光学器械、研究保护视力、提高视力的手段和药物。欧、美及澳大利亚,视光师的数量都比眼科医师多出一倍以上。
视光师的培养: 在欧、美、澳大利亚、日韩等发达国家,视光师必须经过4到7年大学或学院视光学系的学习,取得学士学位,并通过国家每年定期的考核,取得注册视光师资格后才能从事视光学工作。或者说,具备眼科医师学历,才能进一步取得视光师的资格。美国最早建立视光学院,现有视光学院17所,其中5个洲通过法律允许视光师做屈光手术,取得注册视光师的人社会地位很高,个人收入相当丰厚。但是目前在我国,此学科尚未规范。如果列入医学范畴管理,可以说眼镜店将被全部挡在门外。其实眼镜本身存在镜片处方问题,而处方权是医生的“专利”。我国毕竟还是发展中国家,保健医学尚且没有纳入议事日程,眼保健纳入眼科当然还需要相当长时间。培养视光学医师工作的教学潜力,已经为医科学院注意到了,但由于社会上没有相应的管理条例,或者说由于不能杜绝没有任何眼科知识的眼镜生产者从事验光配镜,所以专业毕业生往往比不上从事验光配镜的农民……
我国视光学的发展: 我国视光学与眼内科眼外科是分离的,本应由眼科医师承担视光学工作,绝大部分是由眼镜店来完成的。这不仅仅是由于部分眼科医师对眼屈光学的忽视,而是整个教育体制在视光学方面的缺陷,以及我国对视光学方面的行政管理造成了这一领域的基本空白。直到建国三十多年后的八十年代,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眼屈光学组成立后,才于1983年初举办了全国第一届眼科屈光学习班。此后通过举行学术交流会和出版《眼屈光专辑》,逐渐将培养我国眼屈光学人材和提高眼屈光学水平提到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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