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讨视频显示终端所致运动病的临床特点方法 观察组29例(58眼)视疲劳患儿近1周每天操作电脑平均2 h,平均年龄(10.35±2.49) 岁,男6例(12眼),女23例(46眼),裸眼视力0.46±0.20;对照组为近1周无电脑操作史的29例(58眼)视疲劳患儿,平均年龄(10.40±2.56)岁,男9例(18眼),女20例(40眼),裸眼视力0.58±0.15。结果 两组视力之间、非接触眼压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两组眼部症状、颈肩酸痛症状阳性率之间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发作性头晕、面色苍白、出汗、流涎、恶心或呕吐症状阳性率之间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 视频显示终端可导致运动病,可能与脑组织功能失调内分泌紊乱及眼部微循环障碍等因素有关。
【关键词】 视频显示终端 运动病 视疲劳
运动病(motion sickness,MS)最早由IRWIN (1881年)描述[1],又称晕动病,是受不适宜的运动环境或运动环境中不习惯因素的刺激所导致的机体特殊反应综合征。MS由于发病所处的各种运动环境不同,因此有不同的称谓,如晕空病(晕机病)、晕海病、晕车病、晕动图片病、模拟器病和航天运动病等[2]。有移动的外界视觉显示,但底座不动的模拟器可诱发运动病[3],视频显示终端的运动图像也可诱发运动病,目国内外有关视频显示终端所致运动病的报道少见,现将笔者医院门诊29例视频显示终端所致运动病患者临床特点进行分析,并与近期无电脑操作史的29例视疲劳患者资料进行对比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1.1 观察组 从笔者医院暑期门诊随机抽取近1周有电脑操作史的运动病患者29例(58眼),年龄6~14岁,平均(10.35±2.49)岁,男6例(12眼),女23例(46眼),裸眼视力0.46±0.20(0.10~0.80),矫正视力1.0。
1.1.2 对照组 从笔者医院暑期门诊随机抽取近期无电脑操作史的视疲劳患者29例(58眼),年龄6~14岁,平均(10.40±2.56)岁,男9例(18眼),女20例(40眼),裸眼视力0.58±0.15(0.30~0.80),矫正视力1.0。
1.1.3 观察组和对照组比较 两组年龄(t=0.075,P>0.05),性别(χ2=0.81,P>0.05)、矫正视力(χ2=0.00,P>0.05)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1.2.1 运动病纳入标准 运动病是指被动运动如乘车、船时或站立时的视觉环境发生运动引起的发作性头晕、疲劳、面色苍白、出汗、流涎、恶心或呕吐,是由于视觉和前庭感觉输入的不匹配引起[4]。观察组近1周每天连续使用电脑平均2 h。
1.2.2 视疲劳纳入标准 有视力模糊,眼睛酸胀,畏光、异物感、烧灼感、眼睑痉挛、眼痛、流泪和结膜充血的眼部症状及眩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眼部无器质性病变,屈光度球镜0~-3D,柱镜0 ~-2D、无全身病史者纳入研究。
1.2.3 排除标准 排除远视性屈光不正、弱视、青光眼及有青光眼家族史、有眼部及全身器质性病变、近1周服用药物及乘坐长途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的患者。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1.0统计软件包,两组年龄、裸眼视力、非接触眼压之间应用两组独立样本比较的t检验,两组性别比例、症状阳性率之间应用四格表χ2检验。
2 结果
2.1 观察组和对照组情况比较 在观察组中,裸眼视力为0.46±0.20(0.10~0.80),非接触眼压(1 mm Hg=0.133 kPa)为(21.15±1.85)mm Hg(18.30~24.40 mm Hg)。在对照组中,裸眼视力为0.58±0.15(0.30~0.80),非接触眼压为(14.40±0.77)mm Hg(13.20~15.90 mm Hg)。两组裸眼视力、非接触眼压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1。 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情况比较
2.2 观察组和对照组症状比较 见表2。由表2可见,两组眼部症状、颈肩酸痛症状阳性率之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发作性头晕、面色苍白、出汗、流涎、恶心或呕吐症状阳性率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表2 观察组和对照组症状阳性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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