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日前发布《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提出加大基本医疗保障补偿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自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大学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等多项措施,强调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该省提出,到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到2011年,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和60%以上。到2011年,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09年起,对教育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毕业生自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由政府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2009年按人均15元、2011年按人均不低于20元安排。从2009年开始,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该省还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