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济南市规定的15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不到一周时间,各试点基层医疗机构都准备好了吗?3月9日,记者探访多家试点单位,从药品、药价等角度了解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准备情况。
■药品能否备齐:卫生站忙着调库存
3月15日,试点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要全面使用基本药物,医生开药也要限定在基本药物范围内,那么试点单位的基本药物是否备齐了?
9日下午,记者来到十亩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工作人员正在电脑前对照基本药物目录调整药房库存。药房负责人陈医生告诉记者,前些天他们已接到即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随即对基本药物目录调整进行了统一培训。据了解,十亩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由济南市中心医院举办的,药品也来自所属医院,不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只需要交到上级医院就可以了。民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海涛主任告诉记者,“我们药房有600多种药,其中490多种药都在基本药物目录当中,目前还要补充一部分基本药物。”
记者致电天桥区大桥镇卫生院,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崔世昌说,医院已接到了15日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正在加紧按照目录调整药房药品,不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库存药品怎样解决还要等待上级通知。
■药价能降多少:进什么价卖什么价
试点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只剩几天的准备时间,有市民关心,到了3月15日,试点单位的药价能否真正降下来,能降多少?
9日的新闻通报会上,济南市卫生局负责人指出,由于时间紧迫,基本药物不可能立刻做到统一采购配送,2010年3月1日至10月1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先行试点的8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所需基本药物仍按原招标采购和配送渠道进行配送,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不得再新购进非基本药物,其库存药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按原进价销售。
尽管如此,有市民还是担心,参加试点的单位情况也是“千差万别”,有的是大医院办的,有的是街道、乡镇办的,而其库存药品的来源也不同,进价肯定也不一样。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出台相应的措施,确保其库存药品能按进价“零差率”销售。
■医生待遇咋保证:“零差率”就得有补偿
十亩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王福庆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他来说是有点突然,但下一步只要按照规定实行就可以,因为十亩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济南市中心医院所办,工资待遇等都归上级医院管理,国家要补偿也会补偿到医院。 与大医院开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同,一些独立运营的试点单位则稍显“紧张”。天桥区大桥镇卫生院就表示,3月15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他们肯定要实施;至于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和医生应该如何应对,他们还在等待政策,相信国家会给予补偿。
济南市棋盘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一家企业办的社区医院,企业办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并不在此次试点范围内。采访中,该院医生直言,“如果实行零差率,我们就没法活了。”该医院吕院长也称,如果企业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应该给予补贴,否则无法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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