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底开始,我省在36个试点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据省卫生厅最近的统计汇总数据,今年2月试点县市区的次均门诊费用比2009年同期下降了33.97%,次均住院费用下降27.35%。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下半年将在全省60%的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据了解,省卫生厅和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2009年底完成了基本药物的投标人报名、申报材料递交、资质资料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投标报价指导价制定、评标议价、采购价发布和确定配送企业等工作,确定了2562个品规为我省基本药物中标挂网药品,基本药物招标中标价格比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原零售价格平均下降了47.12%,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平均下降了53.21%,比省物价局2009年12月21日发布的基本药物投标报价指导价平均降低了14.87%。
今年1月20日起,试点基层医疗机构开始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采购中标挂网的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截至5月20日,试点县市区的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均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采购了基本药物,总采购金额达到5007.86万元。目前,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逐步走上正轨,网上采购药品平均配送到位率达98.46%。
据初步统计,今年2月份,全省36个县市区累计为老百姓药品费用减负达2430万元。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0年2月的次均门诊费用为44.54元,比2009年次均门诊费用67.45元下降了33.97%;2010年2月的次均住院费用为683.36元,比2009年次均费用940.61元,下降了2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