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召开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在试点地区增补200种,以满足基层群众就医用药实际需求。
河南省今年3月1日在6个省辖市和47个县(市、区)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后,运行情况总体比较顺利。5月初,河南省副省长宋璇涛、卫生厅厅长刘学周分别深入各试点市、县调研,听取基层医疗机构和农村群众的意见。调研发现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基本药物品种较少,在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的仅有150个品种,不能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导致大量患者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同时药品配送不够及时,个别药品价格偏高,一些地方财政补偿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该省在此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在试点地区增补200种,确保6月15日前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在现有20家的基础上再遴选80家信誉好、规模较大的配送企业,对6个试点市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在继续做好省级统一招标的基础上,完善基本药物价格竞争性谈判机制,允许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二次议价;5月20日完成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编制的核定,在绩效工资尚未到位的情况下,认真做好各级财政预拨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绩效工资正式实施以后,财政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再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