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16区县约45万名公费医疗人员将统一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领取社保卡持卡就医。全市统一性指导意见已下发各区县。
通州公务员元旦按医保报销
昨天,通州区公布《公费医疗单位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表示,通州区近2.8万名区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人员将告别公费医疗,和企业职工一样参加医保。该区人力社保局表示,《方案》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公费医疗和基本医疗并轨后,同步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
目前,通州区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人员的信息采集已经完毕,社保卡已经制作完成并正在下发,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及业务培训也已完成。
对于一些跨年度医疗费用,该区规定将以2010年12月31日24时为分界点,这之前的费用将按照老规定给予报销,2011年1月1日零时以后的医疗费用则按照基本医保规定进行报销。
各区县将建单位补充医保
今年起,区县公费医疗改革率先在平谷、海淀、西城等区县试点。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出台了统一性的区县公费医疗改革指导意见。各区县将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年底前,各区县应全面完成区县属公费医疗向职工基本医保并轨的准备工作,明年1月1日启动并轨。
据悉,按照全市区县公费医疗改革指导意见,公费医疗人员将采取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互助,并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另外,在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未将享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前,享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人员发生的工(公)伤、生育费用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