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障已实现城乡全覆盖,并出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法。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全面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覆盖了所有在校大、中、小学生,以及学龄前儿童和老年无业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3项制度覆盖了城乡全体居民;该省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将34万名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22.5万名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突破3100万,比“十五”末增长了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