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大龄儿童弱视治疗疗效及影响因素。方法:对134例大龄弱视儿童(12~15岁)采用屈光矫正、遮盖健眼、弱视治疗仪和压抑法等综合疗法进行治疗,观察其疗效,并对弱视不同类型、不同程度、不同注视性质与疗效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134例大龄儿童弱视的治愈率58.20%、进步率26.87%、无效率14.93%,总有效率85.82%。屈光参差性弱视的疗效明显优于斜视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P<0.01)。 弱视程度越轻,疗效越好,重度弱视与轻、中度弱视的有效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1)。结论:综合疗法治疗弱视的效果满意,值得推广。但其疗效与弱视类型、弱视程度、弱视性质密切相关。
【关键词】 大龄儿童;弱视;综合治疗
2003年3月~2010年3月共收治1 562例弱视儿童,对其134例大龄弱视患儿(12~15岁)进行综合治疗,疗效满意,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134例大龄儿童中,男74例,女60例,男∶女=1.23∶1。弱视类型:屈光参差性弱视92例(68.66%),斜视性弱视36例(26.87%),形觉剥夺性弱视6例(4.48%)。弱视程度及性质:轻度弱视28例(20.9%),中度弱视78例(58.21%),重度弱视22例(16.42%);中心性注视120例(89.55%),旁中心注视14例(10.45%)。
1.2 方法 常规眼科检查,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后,2.5%阿托品眼凝胶麻疲睫状肌,检影验光矫正视力≤0.8为弱视。根据弱视程度进行综合治疗:(1) 戴矫正眼镜:合理正确佩戴矫正眼镜,每3月~6月重新检影验光,调整眼镜度数;(2)遮盖法:双眼视力相差3行以上者,根椐患儿视力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遮盖时间比例;(3)雾视法;(4)弱视仪治疗:采用博视弱视治疗仪进行精细目力训练,红闪,光栅治疗,旁中心注视予海丁光刷,后像治疗,促使其转变注视性质。(5)合并斜视患儿,经弱视治愈后3月再行斜视矫正术。
1.3 疗效评价 根椐1996年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标准评价[1]。无效:视力退步、不变或仅提高1行。进步:视力提高2行或2行以上。治愈:矫正视力≥0.9,随访3年视力仍保持正常。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χ2检验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本组134例大龄弱视患儿经治疗后,治愈78例(58.20%),进步36例(26.87%),无效20例(14.93%),总有效率为85.07%。弱视不同类型、不同程度、不同注视性质与疗效的关系分别见表1、表2和表3。表1 弱视类型与疗效的关系(略)表2 弱视程度与疗效的关系(略)表3 弱视性质与疗效的关系(略)
3 讨论
3.1 弱视是视觉发育障碍的一种疾病,在视觉发育的过程中有可塑性,视觉系统可根据视觉环境的刺激调整和改变其原有的神经联系和突触结构在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内及时排除弱视眼的视觉抑制,功能经过治疗、训练,仍可达到正常状态,弱视可治愈。研究表明,人类视觉系统敏感期从出生时开始,2-3岁的可塑性最强,6岁以后明显减弱,9-10岁敏感期结束。普扁认为弱视治疗年龄超过视觉发育敏感的大龄儿童,弱视治愈的希望很小。近几年来,大龄儿童弱视治疗取得一定进展[2],国内外也曾经报道成年人弱视眼因建眼损毁性破坏失明后视力逐渐提高,甚至达到正常水平.说明人类视觉系统在敏感期后仍有一定的可塑性,仍可在“残留的视觉可塑性”[3],从而使大龄弱视儿童的治疗看到了希望。
3.2 本文所治疗的134例儿童年龄均超过视觉发育敏感期,治愈率达58.20%,总有效率85.07%,治疗原则是采用屈光矫正+遮盖健眼+弱视治疗仪+压抑法等综合治疗:(1)配镜:准确的检影验光,合适的配戴眼镜是弱视治疗的关键所在。所有大龄儿童必须散瞳验光后才能配戴眼镜。(2) 遮盖法:对单眼弱视患儿强调全遮盖健眼,大龄儿童可适当延长遮盖时间,以打破优势眼的优势循环,解除弱视眼的抑制。遮盖治疗的时间要定期查视力,适时调整遮盖比例,当视力达到0.8后,逐渐减少遮盖时间,并进行双眼视功能训练,恢复立体视觉。134例大龄弱视患儿的治疗中,未发生遮盖行弱视。大龄儿童弱视的治疗时间较长,初诊时应向家长及患儿进行宣教,了解弱视的危害行,积极配合治疗,避免由于疗效不显而放弃治疗。(3)压抑法:对拒绝或无条件的患儿,采用压抑法,被动抑制优势眼。
3.3 大龄儿童弱视治疗效果与弱视类型,弱视程度,注视性质有关。其中屈光参差性弱视疗效最好,治愈率71.74%,斜视性弱视疗效次之,治愈率为33.33%,形觉剥性弱视仅有进步,而无治愈患儿。不同类型弱视的疗效不同,这与其发病机制不同有关[4],也与不同类型弱视的敏感期结束时间不同有关[5]。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一眼接受了相对模糊物相的刺激,融合困难,引发黄斑抑制而发生弱视。斜视性弱视则由于双眼视轴分离,视网膜对应点不能接受同一物相刺激,非斜视眼对斜眼的主动抑制,是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且部分斜视性弱视为旁中心注视,抑制程度深,治疗效果差,形觉剥夺性弱视为先天性白内障术后及上睑下垂矫正术后,患儿因手术时间超过了视觉发育的敏感期,治疗效果差,仅有进步未能治愈。黄斑中心凹是视锥细胞密度最高的区域,保正中心视力最大视锐度,黄斑中心凹50度以外视锥细胞明显减少。此解剖特点决定了中心注视与旁中心注视对治疗效果的影响。本文中心注视患儿治愈率为65%,旁中心注视无一例治愈,仅有42.86%进步率,大龄弱视儿童因注视性质很难发生改变,故疗效差。
3.4 大龄单眼弱视患儿中屈光参差性弱视占大多数,常因一眼视力好,极易被忽视错失治疗良机。
但因屈光参差性弱视大多为中心性注视,故而治疗效果好,应极积治疗不可轻易放弃。因此,大龄儿童弱视的治疗是一个漫长过程,可由几个月到几年不等,即使视力恢复正常也比须坚持长期随访,防止复发。
【参考文献】
[1]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 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J].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1996,4(3):97.
[2]陈君平,宋文燾,吴奇惠.青年和成年弱视视觉系统可塑性的临床研究[J].中华眼科杂志 2003,39(12):710.
[3]殷正勤.弱视发病机制研究进展[J].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2004,12(1):45.
[4]刘虎.赵椹兴弱视神经机制的研究进展[J].眼科新进展,2003,23(5):369.
[5]黄佳,翟小妹,薛枫.视觉敏感期后弱视的可塑性研究进展[J].眼视光学杂志,2006,8(5):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