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昨天通报说,昨日上午约7时40分,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生一起因医患事件引发的群体性医闹事件。参加医闹的人员在半小时之内由10人左右迅速扩大到50余人,在医院门口、院行政大楼、院门诊大楼大吵大闹,连救护车的进出也受到了影响。越秀区相关部门立即介入,参与协调和处理这起事件。越秀警方也在第一时间派出警力到现场维护秩序,并对参与围堵医院的人员进行清场。
通报称,事情的起因是:2011年2月1日下午5时许,湖南邵阳籍女孩孙雨丹(女,6岁多,已去世),与家人到广州火车站准备乘车回家,突然晕倒在站台。在铁路春运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接受了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派驻在广州火车站春运临时医疗服务点的救助。
当时,医务人员根据死者父母介绍,孙雨丹自晨起未进食,因此,医务人员给孙雨丹口服了50%的葡萄糖约17毫升(因死者觉得难喝,后拒喝),并为其进行5%的葡萄糖静滴,孙雨丹病情出现好转。其间,火车站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曾两次要求拨打120电话,因见孙雨丹病情好转,死者母亲拒绝并亲自取消120救助,在医务人员的再三要求下,死者家属同意第二次拨打120,不久,孙雨丹病情出现反复,后经医务人员和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20医务人员共同抢救无效死亡。死者自发病、抢救到确诊死亡,时间大约1个半小时。
2月11日开始连续8天,死者父母及其亲属每天聚集10余人在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要求医院承认错误,并出现吵闹现象。越秀区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调处,但死者家属均不同意,并于昨日聚集50多人到医院吵闹。
医院方面表示,此事件并非普通的医患纠纷,当时抢救孙雨丹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要确定医院是否有责任,必须依据法律程序办事。但死者家属始终情绪激动,认为既然医院参与了抢救,人死了就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必须承认错误。目前,越秀区有关部门正积极参与医院和死者家属之间的调处。有关部门称,出现医患纠纷,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包括协商、投诉、医疗鉴定和医疗仲裁等。任何一方想通过非法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聚众到医院吵闹,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是非法行为,必须负法律责任。公安部门正积极调查是否有“职业医闹”人员参与此次事件,表示对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将会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