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日前委托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16家国内水平较高的三甲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了早产儿安全用氧飞行检查,结果显示,因不当用氧引发新生儿致盲明显减少。
2004年,某医院因不合理用氧诱发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导致患儿失明,被几名患儿家属联名告上法庭,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极大关注。2004年4月2日,卫生部印发《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对用氧指征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充分尊重患儿家长的知情选择权。
此次检查对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进行现场设备设施检查,抽查了2009年至今的100份相关病例并进行电话回访,重点检查《指南》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果显示,16家三甲医院都能较好地执行《指南》,其中11家医院就用氧的必要性和可能的危害性,对家长的告知率达到100%;9家医院用氧指征的执行率达到100%;绝大部分医院对用氧浓度均有详细记录,对血氧饱和度均进行了监测,避免了因不当用氧引发新生儿致盲。
参与检查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儿科杨于嘉教授告诉记者,尽管大医院早产儿不当用氧情况有好转,但是基层医院因缺乏氧浓度测定仪、空氧混合器等设备,用氧监测开展较难,用氧指征掌握得还不够严格,用氧风险仍然存在。他提醒基层医院,要严格掌握用氧指征,同时加强人员培训,遇到复杂病例要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