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的大幅增长,以及各项医疗卫生保障措施的出台,个人支出的医疗费用不断减少,全民基本医保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卫生总费用构成逐步趋于合理,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卫生投入的大幅增长,以及各项医疗卫生保障措施的出台,老百姓个人支出的费用在不断减少,尤其是在医改实施以来,仅群众用药负担全省累计减轻了5.35亿元。
近一段时间,由于疏于照顾,加之饮食不规律,西宁市民韩女士4岁的小孙子肠胃出现问题。来到青海省中医院后,经过医生诊断,发现孩子脾胃失调,医生给配了几服中药。韩女士前往一楼大厅缴费,当听到全部药费只需28元时,韩女士十分惊讶,以为自己听错了,“怎么这么便宜,我还以为得花几百块钱呢!”
来自海东地区的蒋女士因患肿瘤,住进了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经过一个多星期的住院治疗后,新农合就给报销了一千多元的药费。
像韩女士和蒋女士一样,我省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了卫生利民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日前,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全民基本医保保障能力正不断增强,卫生总费用构成逐步趋于合理,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据测算,在我省,政府、社会、个人的卫生支出比例分别为39.82%、30.14%和30.04%,其中政府、社会卫生支出比例分别较2005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和0.6个百分点,个人卫生支出比例同比下降5.02个百分点,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医疗费用降低是群众期盼的医疗改革目标,值得期待的是,今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了300元。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重要举措。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我省又增补了100种并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的比例也比非基本药物高出5个百分点。目前,我省省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平均配备率已达62.3%,州、县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率已达到80%以上。来自省卫生系统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自2009年12月,我省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后,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达23.92%。门急诊次均药品费用降低17.1%,住院次均药品费用降低14.1%。
到2011年底,我省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初步建立,今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为了将这些利民、惠民的政策落实好,我省卫生部门将抓好采购配送和补偿机制建立这两个核心环节,勇于切断药品经销供应环节中的不正当利益,努力降低药品费用。另外,省卫生厅还将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监测评价工作,完善本省的药品目录,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更好地适应基层基本用药需求,让老百姓的用药费用再降低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