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又联系上合肥市药监局稽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眼宝” 明目贴这类健字类产品属于保健用品,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的功效,更不能根治眼疾。市民如果患上白内障等眼疾,要去医院进行治疗,千万不要相信夸大的广告宣传,不仅浪费金钱,还耽误病情。
该工作人员表示,该产品不能宣传药效,也不能写明适用人群。至于如何查处,“这是卫生部门审批的,应由卫生部门进行查处。”
省立医院眼科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该保健用品里含有的冰片等成分,患者会有冰凉、放松的感觉,但是长期贴会延误治疗。患者应该去正规的医院用“国药准字”号药品治疗或手术治疗。
“眼宝”和清华无关系
记者在工作人员提供的报纸上看到,该产品又被叫做清华眼宝。而在包装上没有清华的字样。在该袋装产品的包装袋上,记者看到该产品的研制方标明有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可是记者在清华大学的官网上查询,该校只有生命科学学院,并没有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在清华大学新闻网,记者看到了一篇名为《清华眼宝商标侵权案结案,清华维权成功》的新闻。这篇新闻提到,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清华大学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至此,清华大学诉北京德惠生视力医学研究中心、郑州德惠生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胜利结案。调解书确认,两被告同意立即停止在产品包装和宣传活动等商业场合使用“清华”字样。
该新闻说,两被告在其护眼产品“清华眼宝”明目贴的产品包装和商业宣传中,擅自使用清华大学驰名商标“清华”字样,对清华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哈尔滨:原动力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清华”眼宝明目贴属于保健品,不具备药品的治疗功效,该产品在广告中进行的疗效宣传涉嫌严重虚假宣传,并不具备其所宣传的治疗白内障、飞蚊症、青光眼等眼病的功能,被工商部门封杀。
●浙江:“清华”眼宝明目贴属严重的虚假广告,浙江省工商局已经发出封杀令。经查,该产品既非药品,又非医疗器械,只是经河南省有关部门批准的一种保健用品,其作用仅是缓解视疲劳,保护视力,不具有治疗白内障、飞蚊症、青光眼等眼病的功能。 上一页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