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到大医院看病,市民也将能优先使用便宜、廉价的基本药物。4日,山东省卫生厅正式公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政策,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同时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将和医生收入挂钩。
作为改变“以药养医”的医改核心举措,现在患者在基层看病使用的都是青霉素等基本药物,一旦转诊到大医院,很多市民担心因基本药物价格低,医生会放弃使用。对此,省卫生厅明确要求,全省范围内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将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作为首选药物。
在配备使用范围及比例上,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7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7%;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8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5%。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计入范围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基本药物销售额计入范围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以及所有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的中药饮片。目前,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全省使用的基本药物,以此测算,三级综合医院就至少需配备360多种基本药物。采购上,我省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应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并优先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产品。同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暂按现行药品价格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这也意味着,公立医院基本药物现在还不会和基层一样,采取进价多少就卖多少钱的“零差率”模式。
为保障基本药物优先得到使用,山东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年终评奖评优等工作挂钩,推动医务人员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