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攻克世界性难题的道路上奋力前行——各地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记者江国成
我国实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第一阶段(2009-2011)改革以来,各地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医改是世界性难题。两年多来,国家在投入巨额资金,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条件的同时,结合全民医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项改革,推进基层医改。例如,实施“定编定岗不定人,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改革,政府确保绩效考核合格的基层医卫人员收入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切断“以药养医”的利益链,调动医卫人员工作积极性。
卫生部党组书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茅5月底表示,目前,25个省份出台了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40.7%的乡镇卫生院实行了院长招聘;70.3%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60.1%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了岗位招聘。18个省份已基本兑现绩效工资,获批实行绩效工资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为52.5%。
为调动医务人员服务病人的积极性,广西在基层医改中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原则,初步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李康表示,广西在推行基层药物制度改革时,同时启动基层医疗机构的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为推进基层医改,河北省抽调万名科级以上干部,深入到县、乡、村指导推动医改工作的落实。河北省从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了11名现职厅局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11个医改督导组,于5月初分赴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督导各项医改工作落实。各设区市、县(市、区)都派出督导组和检查组,按照“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确定干部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目前,河北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70%左右的县(市、区)已完成核编定岗工作。50%左右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院长(主任)选聘,23.9%的机构完成了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50个县(市、区)出台了人员分流办法。
人事改革是基层医改中的重点和难点。为推进人事改革,黑龙江已通过多种渠道妥善安置3934人,其中清理清退乡镇卫生院不符合竞聘资格人员851人。一批具有执业资质的人员全部充实到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乡镇卫生院符合执业资质要求人员的比重提高到67.6%。全省乡镇卫生院共腾出了1399个编制,为培养全科医生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预留编制。
张茅日前表示,各地在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机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的地区尚未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或者虽然下发了有关文件,但推进速度较慢;部分地区多渠道补偿不能落实,未及时足额拨付补助经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展缓慢,影响机构运行和人员的积极性;一些省份人事和分配改革较为滞后,分配制度不尽合理,考核工作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一些地区由于“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导致相关综合改革仍停留在研究层面,改革进展缓慢,明显滞后。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认为,今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医改的投入,但如果机制建设步伐滞后,就有可能会固化现有的利益格局,增加改革的难度。因此,必须抓住当前增加投入的有利时机,把增加财政投入和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大建设机制的力度,使增加投入成为推动改革的强大动力。
为此,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已明确要求,各省份医改办要承担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卫生部门要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承担起相关职责,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要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是基层机构改革的主要实施者。从6月份开始,集中2-3个月推进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