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3年,全省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城市将达到70%以上,农村达60%以上。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该省儿童视力筛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各地从现在起对辖区范围内7岁以下儿童(含流动人口)进行视力筛查。
规范要求,承担视力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设立专门的儿童视力筛查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须配备视力筛查仪(屈光筛查设备)、儿童图形视力表灯等检查设备,并至少配备2名经培训合格的儿童眼保健医师。筛查须征得儿童家长的同意后方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