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2012年海南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海南各级卫生部门勇挑重担,团结拼搏,克服各种困难,打了一场漂亮的医改攻坚战,全面完成了各项医改指标和任务,受到了国务院医改办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亮点一:提前实现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10年底,海南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较国家部署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在此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顺利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覆盖。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不仅仅要让患者从零差价中获益,更重要的是引导患者的就医方向,让病人做到小病不出乡镇,使基层医疗机构回归到它应有的位置,这也是破解看病难的关键问题之一。
截止2011年11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全省乡镇医院抗生素和激素使用比例下降40%左右,输液比例下降16%左右,月均门诊人次数比实施前上升14%左右。基本药物价格较实施前平均降幅为23%。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较为有效的解决。
亮点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扎实推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全省共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75495人,完成率96.91%;全省完成农村妇女增补叶酸81570人,完成率95.85%;我省乳腺癌和宫颈癌项目市县共完成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15397人、宫颈癌检查83965人,完成率分别为128.31%和116.61%。在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2011年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至25元。
截止2011年11月底,海南城市居民健康档案数为562.84万份,城乡居民电子建档率为66.4%;各市县在健康主题日举办咨询活动5535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1052次,参加人次37万;全省65%的乡镇卫生院建成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新生儿访视率达75.8%;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为80.5%。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38.4%;孕产妇保健项目早孕建册率为65.1%,产后访视率为80.4%;0-6岁儿童一类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的水平;高血压管理人数达到14.09万人,比上年增加5.7万人;糖尿病管理人数达到3.11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组织开展全省重性精神病人的诊断复核,全省已管理确诊重性精神病人28140人,管理率为40.2%;扎实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录入率为68%,名列全国前茅。
亮点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作为海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三亚市,全面开展了体制机制、医院监管机制、财务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为鼓励和引导各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11-2012)》、《海南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市县正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新路子。
2011年10月,海南省卫生厅组织举办了全省公立医院改革院长培训班,邀请卫生部相关领导、国内知名学者进行专题培训,使院长们对公立医院改革目标和改革思路更加明确。目前,海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纵向资源流动,以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为契机、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等六方面的初步成效。其中,海南开展的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在2012年全国卫生会议上得到了卫生部的肯定。
亮点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2011年,海南新农合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新农合参保(合)人数485.46万人,参合率达到98%以上,达到医改要求稳定在95%左右的目标。2011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已提高至238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3%,达到医改要求70%的目标。
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补偿病种范围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在提高0-14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将妇女两癌、重性精神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全年重大疾病共受益612人次,补偿金额696.18万元。同时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扩大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开展门诊统筹,设立一般诊疗费。从12月1日起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
开展了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全省所有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6个市县开展住院、门诊总额预付及病种限价的综合支付制度改革。同时开展新农合住院病历抽查评审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农民受益面增大,全省已有696.68万人次参合农民受益,补偿金额达88262.57万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75.98%。
亮点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
目前,海南所有市县均已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改革完成后,海南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机构将彻底改变“以药补医”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主要依赖医疗和药品收入维持运转,变为以财政补助为主,医疗服务收费等为辅的运行机制,真正回归公益性。
同时,将建立起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海南医改工作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建设乡镇卫生院职工公有周转房、制定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设立专门医疗纠纷法庭等5个方面得到卫生部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