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商家不知“美瞳”新规
市面仍有劣质“美瞳”出售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公告》正式实施,“美瞳”被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范围内,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
4月10日,记者暗访发现,商家销售三无“美瞳”、无证经营的情况依然存在,多数商家和市民并不知“美瞳”对眼睛可能造成的危害,有不少经营者拿着被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美瞳”当饰品卖。
多数“美瞳”销售者不知新规
当日上午,在望花区凤城街 “服务楼钟表眼镜店”,一名操着南方口音的男性老板从柜台中取出了一个盒子,里面有20多对不同颜色的“美瞳”。
记者问:“'美瞳’会不会对眼睛有不良影响,你们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吗?”这名老板突然脸色一变反问:“美瞳怎么会对眼睛有影响?这又不是医疗器械,你听说过眼镜店有这样的许可证吗?不买,就别问这么多!”
记者又随机走访望花区、新抚区、顺城区13家眼镜店,这些眼镜店均有“美瞳”出售,但没有一家眼镜店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且仅有一家眼镜店内的营业人员知道“美瞳”新规。
记者从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了解到,目前,抚顺市仅有19家眼镜店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中,市区14家。
校园周边有20余家售三无“美瞳”
4月11日,记者跟随药监部门执法人员来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该校园内一大型超市二楼,三家饰品店内除了出售各种小饰品,也有“美瞳”出售,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些店铺不仅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且所售“美瞳”的外包装上写着韩文,没有任何中文,仅卖40块钱。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进口的“美瞳”,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才能够在中国境内生产或销售,并附有中文标志。这些“美瞳”均为无注册的劣质产品,佩戴后,将对使用者带来潜在危害。
当天,执法人员还对校园周边的眼镜店、商场和饰品店进行了检查,共发现20余家售有没有任何中文标志,未在药监部门注册的“美瞳”产品。
执法人员对这些商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将这些“美瞳”下架,并告知对方如继续经营“美瞳”产品。商户至少要有一名验光师或内审员,营业面积也要根据经营项目达到相应的标准,商户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药监部门:正着手规范“美瞳”市场
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处长于景福介绍,“美瞳”新规正式实施后,药监部门工作人员就展开了宣传工作,因为之前国家未对“美瞳”市场进行规范,所以现在的美瞳市场比较混乱。
于景福说,从即日起,所有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销售“美瞳”产品。今后,凡是经营“美瞳”产品的一律要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执法人员将对“美瞳”市场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违规销售的,将产品予以全部没收,并处以5000至20000元的罚款。
于景福表示,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美瞳”,对眼睛具有潜在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