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温州医学院负责修订,王勤美、王晨晓、叶恬恬等起草的新标准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GB11533-2011)于去年12月30日正式颁布,代替原标准(GB11533-1989),于4月30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适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青少年和成人的一般体检,招生、招工等体检的远、近视力测定与视力障碍的筛查,眼科和视光学临床等方面亦可参照使用。
与原标准相比,修订后的远视力表在第一行(5分记录为4.0)由原来的单个视标(E)增加为2个视标,这样不仅使低视力测定有所改善,也减少了首行视标被猜对的几率。考虑到检查场地使用现状,远视力表和原标准在视力表的尺寸上基本保持不变。近视力表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修改:幅面变大,接近正方形(115毫米×105毫米),携带方便;每行视标个数均为5个,其好处是避免了各行视标太少和不均的弊病,提高了近视力检查精确度。新标准还在亮度和照度的要求上作了较大的调整。
本标准仍保留原国家标准中的五大金标准,即视角、视标形状、标准距离、视标增率和视力记录,以维持原标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仍使用原标准制定人温州医学院缪天荣教授发明的5分记录法,该记录法能精确、简练地记录包括视力表视力在内的所有视力,妥善地解决了其他记录方法的缺陷,能直接进行科学的视力统计,方便变距应用,扩大了视力表的使用范围及灵活性。标准检查距离远视力表为5米,近视力表为25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