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主动介入,严防“医闹”于未然;建立市镇两级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第三方独立调节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矛盾;加强“医德、医风、医技”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矛盾。
中山市前天召开医疗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推出三项举措,防治结合,以疏为主,探索系统建设医疗纠纷综合处理机制,欲首创全国“无医闹”城市模式。
中山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谭培安表示,从如何防范、处置以及处理医闹问题上,中山已经有了一套系统的做法,在系统建设医疗纠纷综合处理机制上,中山市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据悉,今年4月17日,中山市委书记薛晓峰就中山市的医疗纠纷处理问题作出批示:对于医患纠纷,要在医疗主管部门乃至权威机构指导下,由相关医院与患者认真协商,厘清原委,科学理性解决。但对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医闹,尤其是有职业医闹背景的医闹,要坚决依法予以及时阻止与严肃处理。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是处理与调处的关键,联席会议制度是标本兼治的根本,依法依规治理医闹是基本原则。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12月,中山市公安局就在中山市全市的24各镇区的各公立医院成立警务室,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而在今年4月18日,中山市出台了《中山市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指引》、《中山市医疗机构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指引》,提出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防“医闹”于未然。这与近日公安部、卫生部公布的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意见不谋而合。除此之外,中山市还建立了完善的医疗纠纷三步走疏导机制,引导、疏导、解决医疗纠纷。
亮点一
过激行为发生前公安就主动介入
“中山的公安部门不仅要在医闹发生过激行为之后再追究相关人的责任,更要在这之前就采取行动防患于未然,”谭培安表示,中山的这一做法走在全国的前列。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号贩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此前中山市就公布了《中山市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指引》、《中山市医疗机构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指引》,提出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防“医闹”于未然。
“公安要及时出警,防止非法手段、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实际上还是在保护患者的利益,有些情绪激动的患者在打砸医院、违反治安条例甚至伤害医生后,也要承担责任,这实际上很得不偿失的。”谭培安表示,公安部门的及时介入,有利于引导诉求方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亮点二
医疗纠纷分三步走司法机关是缓冲带
防范胜于处置,而处置则疏优于堵。中山市提出,应通过多个层面推进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解决医疗纠纷,就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以及诉讼解决。
据悉,为了正确引导、疏导、解决医疗纠纷,中山市建立起了市镇两级的医疗纠纷综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并且成立了专门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医调委”)。
中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患者可以在专家库内指定相关专家参与调解工作,由于是第三方的独立调节机构,调解当事人与医患双方也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因此,医调委相当于为医患双方建立了缓冲带,因此很受医患欢迎。
中山市卫生局局长梁卫华表示,在4月18日,中山市出台医疗纠纷处理意见后,中山又发生了两起重大医疗纠纷,在有序的引导下,这两起医疗纠纷都得到患者和家属的配合,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