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天舒日前从卫生部获悉,经过3年试点探索,上海市已在全国率先确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在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学位制度衔接等方面取得突破。该市首批1106名住院医师近日结束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整体就业率达到96.2%。
有关专家指出,上海市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中取得4点经验:
一是培训模式得以完善。该市明确,培训对象为具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至少培训3年、2年、1年,方可申请参加全市统一的住院医师培训结业考试。该市制定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培训质控体系,未经认定的医疗机构不再具有培训资格。
二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该市明确,培训对象要与培训医院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期间计算工龄,按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收入高于当年高校毕业生的平均收入水平且逐年提高,依法参加并享有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明确政府、培训医院和用人单位共同分担费用的原则,即政府承担培训设施购置、培训对象基本工资等费用;培训医院承担培训对象绩效工资;用人单位录用完成培训的住院医师后,按照培训成本出资补偿。
三是培训与临床硕士专业学位衔接。该市实施了研究生入学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和住院医师培训相结合、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相结合的制度。接受培训的本科生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后,具有住院医师和硕士研究生双重身份,培训结束后有望获得临床硕士专业学位。
四是实现全科医师培养与住院医师培训并轨。该市把全科医学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18个专业之一,纳入住院医师培训规划,每年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数占招录总数的15%。
据悉,目前上海市已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39家、培训基地288个,累计招录6089名住院医师。3年来,招生人数逐年增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得到社会和毕业生的认同和接受。
短评
创新人才培养制度顶层设计
在医改推进过程中,人才问题渐渐凸显,业内越来越认识到人才保障机制作为医改“四梁八柱”的重要性。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正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虽然卫生行政部门早在1993年就开始推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然而直至2007年才在一些地方启动培训试点,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在大多数省(区、市)还没有纳入议事日程。不少地方囿于培训经费落实、部门与部门之间制度衔接、政策保障等现实问题,没有理顺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之间的关系,使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迟迟难以建立。
上海市把医改和人才培养同步推进,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础上,创新了培训制度的顶层设计,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住院医师培训经费保障体系,完成了住院医师招录、培训过程管理和考核考试、学位接轨等多方面的政策框架设计,并由医改领导小组推动各部门具体实施。虽然这个过程比较艰难,但上海的经验说明,在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下,从“进口”到“出口”的临床医师培养高质量完整“流水线”完全可以建立起来。
客观来说,上海市拥有较优越的医疗资源、较好的培训实施医院、有吸引力的就业市场和相对优质的医学毕业生生源,确实有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有利条件。要推动这项工作,各地既需要综合考虑当地条件,参考上海经验,进行自己的顶层制度设计,同时也要在医改中营造对人才有吸引力的外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