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女儿明明是远视眼,没想到在眼镜店验光后,却配成近视眼镜。日前,东明县的李女士到该县消费者协会讲述这一荒唐经历。
李女士的女儿在视力检查时被查出眼睛有远视,近日,李女士带着女儿去东明县某眼镜店配眼镜,眼镜配好后,按照要求,配镜者需要佩戴适应一下。没想到戴上后,李女士的女儿觉得眼睛更加不舒服。眼镜店工作人员说,不舒服是初戴眼镜的正常反应,李女士便没放在心上。
不料孩子的眼睛常常感到疼痛,不舒服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这引起李女士重视。于是李女士带着女儿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让李女士非常气愤。“医生说配镜店将远视眼镜配成近视镜,这也太失误了。”
李女士当即来到配镜店讨说法,该配镜店老板了解事情原委后表示,可以免费为其重新配镜。而李女士以不再信任该店的配镜技术而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双方争执不下。于是,李女士到消协进行投诉。
东明县消费者协会经过调查了解到,当时眼镜店里的员工填写验光结果时笔误,误将远视写为近视,才发生这样的事故。但是因疏忽而发生的事故商家难辞其咎,同时由此引起的消费者眼睛不适和视力下降,商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该眼镜店店主向李女士道歉,表示今后将加强店内管理,并免费为李女士的女儿配好合适远视眼镜,对其赔偿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