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陈竺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总布局和总思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民生领域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对照这些新要求,愈发感到医改时间紧迫、责任重大。
陈竺说,我国经济将从高速增长转变为平稳增长,虽然政府仍将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但要保持深化医改以来的高速增长困难较大。应该充分认识到,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创新同样是红利。在卫生领域,政府必须承担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将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基本医疗、基本医保、基本医药等问题上,主要依靠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制度,通过统筹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5个领域的综合改革,依靠改革实现医药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
■从城乡分割转向上下衔接
挑战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分割。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位不清、服务不衔接,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脱节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医药卫生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不够。基层硬件条件虽有较大改善,但人才匮乏、留不住人、村医队伍不稳定等关键问题还未解决。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社会环境尚未形成,老年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十分欠缺。
对策 调整服务结构 提高整体效能
做好区域卫生规划,严格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控制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增长,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扩张,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满足居民较高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力争每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增加2个~3个百分点,实现2015年占20%以上的目标。
加强医疗需求管理和政策引导,逐步实现防治结合、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增强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调性,提高诊疗效果。探索通过医疗服务联合体等形式,推进医院与社区一体化、县乡和乡村一体化,引导医疗资源向农村和基层流动,带动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从“保医疗”转为“保健康”
挑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水平、保障范围仍有限,不同制度及地区间的保障待遇差异较大。补偿制度设计不尽合理,门诊报销范围窄、比例低,造成“小病大治”、住院率过高等新问题。虽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已达75%,但由于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只有50%左右,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
对策 加快推进支付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支付方式和水平,尽快实现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针对不同类型机构和服务,采取混合支付的方式,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不同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和分级就诊;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尤其是大病在门诊的报销比例,鼓励患者首选门诊治疗,降低治疗成本。
统筹兼顾多方利益,科学确定参保人员费用分担比例。在推行总额控费改革中,摈弃简单粗放的总额后付控制,采取“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办法。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保证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双重目标。(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扩大支付范围,把预防保健、疾病筛查、老年护理和康复服务纳入保障范围,使基本医保从传统的“保医疗”向“保健康”转变。
■从药价虚高到挤掉“水分”
挑战 国家药物政策缺乏顶层设计,国家基本药物的产品性质还不明晰,基本药物政策不完善。药品流通环节过多,流通成本过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儿童用药、血液制品等部分药品生产供应不足以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政策不完善,造成“降价死”和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需要。
对策 探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新模式
充分发挥我国医疗服务市场规模巨大的优势,通过集团购买、增强谈判能力挤掉流通领域的“水分”。从基本药物开始,从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所涉及的药物、设备和耗材开始,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探索由公立医院管理部门代表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在省级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与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成交确认,签订购销合同,明确采购品种、数量、回款时间、成交价格等,实现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对独家生产的药品,可以省为单位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价格。对于临床治疗必需、用量小、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探索试行招标定点生产、统一配送,保障药品供应。
■从重治轻防走向早期干预
挑战 公共卫生形势严峻。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各类健康危险因素交织,给疾病防控带来巨大挑战。
对策 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
将健康融入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制定公共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健康预评估。将创建健康城镇的核心指标纳入卫生城镇创建与考核的内容。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融入预防、医疗、康复等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不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服务项目和范围,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服务、技术和管理资源,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突出公共卫生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早期干预,控制健康危险因素,从根本上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带来的疾病负担。
■变“大一统”为“管办分开”
挑战 医药卫生监管体系缺乏有效制度安排和严格执行。近年来,各地出现多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不少医疗机构领导和专家也深陷其中,严重损害政府声誉和医务人员形象。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药品价格虚高和流通成本巨大,不仅造成药品和耗材等医疗资源浪费,增加了医保基金的透支风险,也成为腐蚀卫生队伍、导致患者对医务人员不信任的重要因素。
对策 积极稳妥推进卫生监管体制改革
着力推进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要在大卫生框架下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局、中心)等实体性办医机构,负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指导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等,落实办医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要求,强化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在非试点城市或县,可设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由卫生、发改、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整合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办医责任,专门负责公立医院的举办和精细化管理。
推行政事分开,就是要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举办监管职责以及公立医疗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的运营管理权限,政府要履行好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用等责任,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内部分配等权力下放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宏观有约束、微观有活力。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王国强、马晓伟、陈啸宏、刘谦,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士秋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