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发改委8日透露,该市自2009年启动医疗体制改革工作以来,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医改目标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从医改中享受到更多实惠。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截至去年底,保定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96.34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92.91万人,覆盖率分别达到95%、96.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807.68万人,参合率96.52%。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上调至34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特殊补偿政策实施,全面开展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6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截至去年11月底,重大疾病共补偿1249人次,补偿费1110.55万元。从今年1月1日起,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也纳入到大病医疗保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去年,该市312所乡镇卫生院、9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174种非基本药物以及所有库存药品,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在省内率先在6217个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逐步完善。全市312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9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政府编制管理,全面建立院长、医务人员聘用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投入不断加大,6280个村卫生室初步完成网络建设。24个县(市、区)建立数据中心,市级数据中心加紧建设,将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网络信息布局。6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已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完成10402人次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680人次。同时,开展首席医师进社区工作,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重点建立以用人机制、补偿机制和分配机制为核心的管理新机制,医务人员积极性普遍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