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医改办和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确定2013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通知》,确定新增4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加上首批34个试点县(市、区),山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的县(市、区)占该省县(市、区)总数的70%。
《通知》要求,各试点县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补偿机制改革,增加财政补偿,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快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确保改革取得突破。为推进改革,山西省委、省政府将“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度任务”列入对各市(区、县)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体系,作为评价党委、政府工作和干部业绩的标准之一。
山西省卫生厅还将进一步加大三甲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帮扶力度,以提升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促进县级医院管理创新,加强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