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建立全市范围内的基金统筹互济机制和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参保范围和项目、缴费标准、待遇标准、信息管理等。
据了解,此前,青岛市内7个区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区域,参保人员每个医疗年度的总报销额度最高可达到35.3万元,胶南、胶州、即墨、平度、莱西这5个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独统筹。该方案提出,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覆盖全市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平台,尽快实现全市医疗保险一卡通,使参保人在全市就医结算更方便快捷。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对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监管,推行以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形式的付费方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驻胶南、胶州、即墨、平度、莱西这5个市用人单位2012年按照7%、2013年按照8%执行,2014年全市用人单位统一按照9%的比例缴纳。上述5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另据悉,青岛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大病患者,自2月1日起可在社区即时结算医保报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