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电 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通知称,根据《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在2013年继续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由中央财政对手术费用进行补助。
根据通知,2013年全国项目手术任务为12.5万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根据各地贫困人口数量、防盲治盲工作基础和前期项目执行情况,确定了2013年度项目手术数量分配(不含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安徽省)。2013年度项目任务须于2014年5月底前完成。
通知强调,2013年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给予补助。2013年中央财政为每例患者补助手术费用800元。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部门给予手术经费和工作经费补助,以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尽快启动本省(区、市)项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项目手术质量,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年度任务。各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定点医院信息上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通知还要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安徽省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根据《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将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