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6日,孕妇郭某在海南省海口市某医院顺利产出一男婴后出现大出血,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患者家属与医院交涉时,院方表示“不能负全责”,并带有排斥情绪,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郭某家属请求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协调。医调委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并受理该案。经过医学、法学、保险学3方专家的综合评估意见,调解员据此形成调解方案:患者死亡主要系羊水栓塞所致,属于自身原因,但医院在抢救过程存在欠缺,因此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核算的赔偿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孩子赡养费,最终确定的赔偿金额在14.8万元以内。达成调解协议后,患者家属多次对医调委表示感谢,院方也感激。
像郭某一样的“医疗纠纷”并非孤例。截至2013年6月30日,海南省医调委共接收来电咨询30000多人次,受理医患纠纷833起(含重大医疗纠纷68起),平均每月受理案件33起,上门咨询1020人次,现场引导560多次,患方诉求达27701.84万元;经过医调委依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案件824起,另外放弃诉求53起,调解成功率高达98.9%,调解金额达2934.19万元;平均结案时间只有18天,经电话和上门回访,医患双方满意度达97%以上。
面对日益复杂的医疗纠纷,以及时有发生的暴力伤医等恶性事件,海南省医调委如何妥善化解?
海南省卫生厅厅长韩英伟认为,海南省医调委作为系统性服务平台,集合了医疗、保险、检察、司法、法院各行精英,形成了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建设完善的调赔机制,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在调解医疗纠纷中有权威性,受到了老百姓和医院的欢迎。
海南省的医疗纠纷调赔机制,由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辅助、多方联动,引入“第三方调解”,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海南省医调委搭建包括675名医学专家、法学专家、保险专家在内的鉴定平台,3方面的专家共同来对医疗纠纷给予定性、定责、定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截至2013年10月31日,海南省医调委共邀请专家1000多人次,做出评估评鉴意见1000多份,特别是疑难案件的定性定因,让医患双方能在短时间内得到专业支持,促进调解的顺利进行。调赔机制的日益完善为海南省医调委赢得了信誉,医患双方都倾向于将纠纷交给医调委解决。
同时,在海南省卫生厅支持下,海南省医调委实行医责险统保制度,将医责险定位为准公共服务产品,应保尽保,医疗损害责任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全省共有1028家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险,其中,三级医院8家,二级医院49家,一级医院16家,卫生院215家,农垦医院49家,个体诊所154家,村卫生室494家,其他43家。
权威鉴定和保险理赔,让调解工作人员工作时更得心应手。“医疗调解重在调。我会掌握整个病案情况,了解清楚患者病情的演变情况,要从实际出发,于情于理,刚柔并济。在取得专家意见后,认真思考,理解专家的每一句话,定性定责的依据在哪,并利用自身专业,用自己的语言解读专家评鉴意见,以说服患者接受调解结果。”海南省医调委调解三部部长尹瑞祥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在调解员公正说明调查情况后,医患双方都能够保持平和心态,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然而,海南省医调委不是万能的。例如,在医责保险顺利推广的同时,他们发现,受理案件调解成功后,有时会出现赔款无法兑现,引发患者二次到院内或到医调委吵闹的现象。海南调赔机制并不能消除“医闹”。面对这一问题,海南省医调委积极介入,结合案例编写操作性强的“医闹”处置服务小册,向所有医务人员及各联动部门分发。同时呼吁各方坚守原则和底线,坚决对“医闹”采取“法字当头、理在其中”方法,法必依、理说透、情相顾,不能以情代理,情高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