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 葛兰素史克、赛诺菲等跨国药企陆续传出因商业贿赂被中国政府部门调查的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8月15日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重点之一是开展医药领域的反商业贿赂整治行动。8月15日,中信医药指数下跌2.58%,分析人士认为,这与业界感觉政策风声日紧不无关系。
近年来,强生、西门子、辉瑞、礼来等大型跨国药企,均曾卷入在华商业贿赂风波。除与其他商业贿赂一样妨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特别危害还在于,药企向政府官员、医院、医生等行贿,相关费用必然计入药价,最终转嫁到患者头上。近年来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看病贵”成为民生不堪承受之重,药企商业贿赂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依法打击药企的商业贿赂行为,不但是为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也是为了整饬医药领域的沉疴乱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令人不安的是,医药商业贿赂已被认为是一种公开的秘密,甚至已经成为医药行业不可或缺的“潜规则”——用中国医药企业协会管理会会长于明德的话说,“外企还好一点,国内药企行贿现象更严重”。如果这种估计并非言过其实,人们很容易对治理医药商业贿赂失去信心,认为医药商业贿赂是一颗致命的毒瘤,必须大刀阔斧剜去毒瘤,否则就彻底无药可治,只能任其一天天腐烂下去。若能大刀阔斧一下剜去毒瘤,自然是简单痛快干脆利落,但世上道路千万条,唯有一条“捷径”难找,打击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只能是像查处官场腐败案件那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权力多大,背景多深,都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须依法对实施商贿的药企予以严厉惩处,对收受贿赂的政府官员、医院医生也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舍此别无他法。鉴于医药商业贿赂的巨大危害性,国外对医药商贿的惩处异常严厉,如辉瑞公司因在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实施商业贿赂,被美国司法部门处以23亿美元的巨额罚款。但近几年强生、辉瑞等公司在中国卷入行贿风波,中国并未对他们进行像样的处罚,收受贿赂的政府官员、医院医生也几乎未受处理,他们的姓名、单位外界不得而知。这种有意无意的顾忌和袒护,既是对药企特别是跨国药企商贿的放任,更是对收受贿赂的政府官员、医院医生的纵容。这一次,葛兰素史克、赛诺菲等药企涉嫌商贿被查,医药指数下降显示了业界和公众的某种期待,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如何依法惩处,将是一个十分严峻的考验。
治理医药商业贿赂要一手抓依法严惩,一手抓源头防治,如此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从源头防治,就是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立足于长远的制度建设和治本之策。包括建设医药购销公开交易平台,强化多边监管措施,规范医药购销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加快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院与药品、医生与开单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等等。只有医改提速,治理医药商业贿赂才能提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