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到一个药店走访,店经理说了一件很苦恼的事情:“现在药品价格已无法再降了,只有靠服务来竞争。为此,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程序和操作规则,可营业员都不听话,不愿照办。怎样让营业员自觉遵守这些规范来提高服务水平呢?”或许,这也是许多药店经理(或老板)都在苦恼且困惑的问题……
药店经理靠什么来管理员工?
就此话题,笔者与许多店经理进行过讨论,归纳起来有三种方法:其一是对员工进行明确的奖罚;其二就是一些店经理与员工建立良好的个人关系,让员工听话;其三、个别店经理认为,必须提高员工素质,让其自觉遵守和执行各种制度和规范。每一个店经理都认为自己的方法有效,并且有充分的理由。在此,暂且不对每种方法的优劣急于下结论,先来分析一下员工对上司要求的态度转变及心态变化。
从拒绝到接受
员工对店经理的要求的态度都会经过一个“从拒绝到接受的过程。”
社会心理学中有一种关于“态度转变”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人的态度从“拒绝”变为接受,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依从”,第二个是“认同”,第三个阶段是“内化”。
所谓“依从”,是指一个人出于对赏罚的考虑(即为了得到奖赏,或为了避免惩罚),而接受那些本不愿接受的要求。
所谓“认同”,是指一个人因为信赖提出要求的那个人,相信他提的要求是正确的,而愿意听从他的指令;或与提出要求的那个人有良好的关系,认为应该和他保持一致,所以才接受他提出的要求。
所谓“内化”,是指“外部的”要求已经转化为“内在的”要求,即别人提出的要求,已经转化为本人的自觉的要求。
现在,结合药店实际,具体来说明,什么是“依从”,什么是“认同”,什么是“内化”。
假如你是药店的张经理,你要求所有的营业员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去做,而不允许各行其是。但是,许多营业员认为,按规定做“太累”。尽管你已反复强调,可他们依然我行我素,还是按照他们已习惯了的那一套,能省事就省事,能偷懒就偷懒,于是你宣布,从今天开始,所有人必须按程序做,做得好有奖赏,不按程序做的,将给予重罚,扣罚奖金乃至扣工资。在这以后,有许多本来长期不按规定做的营业员,也能按程序做了。然而,是他们真的想通了应该这样做吗?其实不然,他们并不认为非按规定的程序做不可,只不过是为了避免被处罚,或是为了得到奖赏,还是“依”了你,——这就是“依从”。
还有一些员工,也接受了你所提出的要求,但他们既不是为了避免惩罚,也不是为了得到奖赏,而是因为他们和你张经理有着良好的关系。尽管他们觉得按规定的程序做,不如按自己的经验或习惯做“省劲儿”,但是他们认为,“张经理人好,他说这样做就这样做吧”。或是“别人的话可以不听,但张经理说了,还是照做吧”。或是“宁可吃点亏,也得给张经理一点面子,支持他的工作,不能让他为难啊。”……他们是冲着“张经理”这个人,而接受了你的要求,——这就是所谓的“认同”。
还有一部分员工,他们和你关系也好,但他们并不是因为和你关系好,才按照规定的程序去做。他们本身素质较高,内心真正明白了为什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去做的道理。他们已经明白,药店价格已无法形成竞争优势,只有按规定的程序去做,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药店竞争的优势。而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去做,虽然有时候会麻烦一点,但是可以避免差错,避免返工,对自己也有好处,所以他们能够自觉的按规定程序去做——这就是已经进入“内化”阶段。
由此可见,“依从”,“认同”和“内化”,虽然在行动上都表现为“接受”,但是显然是三种不同程度,不同水平或不同性质的“接受”。对此,我们可以用一个阶梯图来示意:
“依从”只是从“拒绝”到很勉强的接受,而且可能是一种“阳奉阴违”的接受。“认同”实际上并不是员工对你提出的要求“接受”,而是对你“这个人”的接受。而只有进入内化阶段的员工,才是真正理解和支持你所提出的要求(按程序办事),并自觉按你的要求行事。而这三种不同的接受,是有不同的性质的,那就是——认“权”,认“人”,还是认“理”?
接着前面的话说,第一部分接受你要求的营业员,是因为你是他的上司,掌握着赏罚大权,所以不得不屈从。如果你没有赏罚大权,他们是不会依从接受的。这一部分营业员,认的是“权”。
第二部分员工,之所以按你的要求去做,其主要原因不是因为你有权奖罚他,而是他觉得你是一个“好人”,“相信你”,他觉得他也应该够朋友,支持你的工作而按你的要求去办。他们是冲着你“这个人”而按规定程序行事。他们认的是“人”,而非“权”或“理”。
只有第三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员工认识到你的要求提的对,你说得有道理,真心实意自愿按你所说的要求去做,对这部分员工来说。不管话是你张经理说的,还是他李经理说的,并不重要,他都会照做。最重要的“对”还是“不对”,只要使他们认识到你提的要求对且有理,不会考虑赏罚,都会同样可用阶段图来表示这三种不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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