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医药卫生组的分组讨论中,医疗纠纷、医闹再次成为了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其中,东莞市政协委员、东华医院院长李镜波已连续三年关注医闹问题,他表示,医闹问题已给医院、医生、患者人身安全带来了隐患,希望公安部门要强势介入,共同打造无医闹城市。
此外,也有政协委员强调,预防医闹最好的措施就是依法处理,并希望医院能效仿学校,派驻派出所副所长担任医院副院长,打击医闹。
对于政协委员反映医闹问题,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严小康也表示,这也将成为公安接下来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东莞几大医院医闹赔偿超100万
“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民生大事无非八件,其中有四件都发生在医院,希望政府能够重视这项工作。”分组讨论上,政协委员李镜波再次抛出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医闹问题。
李镜波说,根据广东医调委的统计,广东每年发生医疗纠纷、医闹事件有2.5-3万例,这3万例占了全国的1/8。“放眼东莞,2009年-2011年,东莞医疗纠纷共发生755例,其中,上升到医闹有118宗。”
医闹已给医院、医生、病人的人身安全带来了隐患。李镜波说,出现医疗纠纷,病人不理解,医院可以不断解释,但是,医闹不一样,“现在医闹已经职业化,往往是医院赔的金额越高,他们要价就更高,比如医院如果赔给患者100万,那么职业医闹就会拿50万,其余50万才是患者的。”
李镜波透露,东莞几个大医院每年因医闹而赔偿的经费已超过100万。“最关键是,医闹的问题连续提了两三年,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医闹事件越来越多了。”李镜波希望,政府能够重视这项工作,“打造无医闹城市非常必要,也希望公安要强势介入。”
不论原因,拉横幅、烧纸钱就叫医闹
对于医闹,东莞政协委员、长安医院院长麦天恩也有自己的观点,“我们总讲医闹,但是我们要明确它的定义。”
麦天恩认为,“是不是医闹,不关乎它发生的背景、原因,不论是患者的问题,还是医院的责任,只要发生了行为事实,比如拉横幅、烧纸钱等,这就是医闹。”
搞清楚了定义,还要明确处理医闹的主体是谁。麦天恩说,如果是处理,可以是患者家属和医院之间协商,也可以通过卫生行政、医调委、法律途径等方式来解决,但是,已经上升到医闹,那就应该是维持治安的部门。
此外,麦天恩也强调,打击医闹、预防医闹,最好的措施应该是依法处理。而且,他也建议,打击医闹,还可以效仿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可以让派出所的一名副所长去医院担任副院长。”
对于医闹,公安部门也日趋重视,“去年,政法委已牵头成立了第三方医调机构,很多医院也成立了警务室。”严小康说,这些都为打击医闹奠定了基础,“接下来,就是要在现有基础上完善运行机制,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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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新规防医闹被疑治标不治本
东莞市政府前日公布了《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此外,医患双方当事人未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这一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在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中,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引发多方热议。多数受访者对于《办法》的出台持肯定态度,认为有助于规范处理医疗纠纷。对于《办法》中维护医疗秩序、死因不明者48小时内尸检等规定,有律师认为应该在医院设立患者家属申诉的缓冲区,不得强制进行尸检。而对于《办法》中提到加强监督媒体、鼓励理解包容的做法,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媒体报道医疗纠纷应该立足客观公正,不应太过追求“鼓励理解包容”。
如针对医患“私了”方面,律师唐胜利认为,此举是进步,做法肯定是很好的。现在的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家属维权的成本高,方面时间长,很多人不相信医疗鉴定,导致医疗维权的乱象丛生。《办法》规范和指引患者怎么做,对医患双方的行为都有约束,关键的问题是能否落到实处。比如规定公立医院赔偿金额1万元以上不得与患者自行协商,患者是否认同这个做法,这个还需要观察。如果医疗过错认定机制不完善的话,这些办法都是治标不治本。为什么会出现医闹,患者不通过法律维权?一个重要原因是患者对医疗鉴定的知情权不够,对结果不信任。
市民陈先生:我仔细看了这个《办法》,看起来公平,对医患双方都有要求,实际上远远不会这样公平。经常发生的事情是,发生矛盾了我们连病历都拿不到,怎么去走法律途径?还有些患者家属是从外地赶过来,能守在这里一年处理问题吗?这个《办法》就是站在医院的角度制定的,没有体现到患者的声音。
据东莞市卫生局不完全统计,2005年至2009年全市共发生医患纠纷677宗,其中属于“医闹”事件的就有157宗。而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全市发生的医患纠纷共755宗,发生“医闹”事件达到了118宗,全市正在运营的各级各类医院基本上都受过“医闹”的冲击,而且这个数字仍在不断攀升。2011年8月16日,长安医院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8.16恶性事件”,导致一名医生被砍身亡,另一名医生重伤。
2007年东莞市医疗纠纷争议案件数据显示,采用合法途径解决的不超过10%。多数患者在与医院产生医疗纠纷后,常常选择“医闹”的方式来向医院讨还“公道”或者索要赔偿,以致全市医疗机构每年用于解决“医闹”的费用平均超过1000万元。 |